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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0-0019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7日
标  题: 石嘴山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督导平罗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 “回头看”工作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石嘴山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督导平罗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 “回头看”工作

近日,石嘴山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对平罗县“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实地逐一核查清理整治和验收销号情况。

经过一天的实地核查,平罗县“四乱”专项行动90件问题全部整改彻底,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自2019年元月份以来,平罗县认真贯彻区、市总河长第三次会议精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从有名到有实”,全面清理影响河湖生态的一切不利因素,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平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河长办主观能动性,有效借助检察机关力量,扎实推进我县“清四乱”工作。

在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中,河长办联合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及各乡镇统一行动。县乡河长认真履职,行政部门大力支持,使我县“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县检察院针对个别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后,县检察院给乡级河长、责任部门下发检察建议书,促其履职,先后给3个乡镇、4个部门下发了检察建议书,加快了专项行动推进步伐。截至目前,整治完成并销号90件,销号率100%,共拆除违章建筑物22处、房屋2800余平方米、圈舍4850余平方米,整修河湖岸线11.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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