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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平罗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4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就我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草拟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9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拨打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952-3816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lscjgbgs@126.com
平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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