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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2〕9号)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石党发〔2022〕68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于5月17日—5月19日向全县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通过征求县发改局、工信局等部门意见,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5条,均已采纳。
平罗县生态环境保护暨
实施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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