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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3〕38号),要着力构建支柱财源坚强稳固、新兴财源生机勃发、后续财源发展强劲的可持续财源建设局面。根据平罗县实际,县财政局编制了《平罗县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县财政局拟定的《方案》初稿向平罗县政府办、平罗县工信局、平罗县科技局、平罗县商务局等15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于8月25日—9月1日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2条,采纳9条,未采纳3条,其余均为无意见。
平罗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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