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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2024年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导则》和《平罗县202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建一片、成一片、巩固一片”的原则,在河西自流灌区重点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稳产高产;在贺兰山东麓扬水灌区重点规划实施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助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各乡镇开展农田示范方和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开展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灌区治理,重点解决农田灌排难、土壤盐碱化等热点难点问题,畅通“主动脉网”,打通“毛细血管网”,完善灌排工程体系,进一步改善农田水利灌排条件。
二、征求意见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于8月22日—9月8日向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广泛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通过征求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意见建议,各方达成一致后充分进行采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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