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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的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 号)、《关于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1〕116 号)、《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石嘴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石嘴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平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平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编制《平罗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
二、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拟定的《平罗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上报政府办公室后,按照政府办公室征求意见安排,先后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三、征求意见结果
各单位均无意见。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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