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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平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情况意见建议的公示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由起草单位对相关文件提出废止、失效及修改的意见,并形成最终清理结果。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11日前反馈至县司法局。
联系人:柳佳妮
联系电话:0952-6093189
附件1:《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及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及修改部分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平罗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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