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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20-0007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4日
标  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来源:宁夏财政厅政务公开网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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