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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法综治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政法综治相关会议精神,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于4月12日至4月21日对全县政法综治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1、《平罗县2017年政法综治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要点》中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工作进展情况;
2、《平安平罗建设“五大工程”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工作进展情况;
3、《平罗县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实施办法》落实情况;
4、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
5、落实自治区《落实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宁综治办〔2016〕13号)工作情况;
6、国家安全、反邪教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查阅工作资料、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走访、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督查结束后下发通报。
三、督查组成员及分工
组 长 罗占华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副组长 王占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春玲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 杨连俊 主任科员
支幸福 主任科员
苏 悦 办公室主任
唐新鹏 科员
王振宁 科员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平安建设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各乡镇、平安建设牵头单位要按照督查内容形成祥实的书面材料,于督查时一并上报督查组。
平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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