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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关于开展平罗县2020年个体诊所“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函
平市场监管函〔2020〕11号
县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精神,加强我县个体诊所药品安全管理,根据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47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平罗县2020年个体诊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现函告你局,请协同实施。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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