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5/2021-000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1〕17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1〕17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所、队、站、室、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1〕19号)要求,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现结合县局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通过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通过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力争2021年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县局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室负责统筹制定本单位的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含本单位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方式等,抽查各发起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不得随意减少或取消抽查检查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在开展检查工作一周前进行调整。各相关业务科室执法检查均要采取双随机的形式进行,县局各相关科室年内必须完成1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的5%。

(二)持续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县局政策法规室负责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执法人员专业与检查对象和内容的匹配度,并根据人员最新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协同监管平台系统新增加了特定领域专家库,各职能科室在特殊领域抽查过程中可在满足执法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检查需要。

   (三)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严格实施抽查检查。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并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在抽查检查实施前,要依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将投诉举报多发易发或违法违规行为相对集中的企业、行业和领域,列入监管重点,实施定向抽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及基层所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防止监管脱节。积极推进政府部门间抽查结果互认,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行政处罚、“黑名单”等相关信息,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抽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单位应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设的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自治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做好与“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持续共享互用。涉及药品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仍使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系统。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加强对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守法、诚信品格,曝光违法、失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加强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考核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情况已纳入区厅和市局年度绩效考核。重点考核“两库”建设、计划制定、联合抽查、任务完成、结果公示等。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及时通报。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要强化工作经验的总结,坚持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强化工作信息的报送。于5月21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年终“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县局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室

附件:1.2021年平罗县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平罗县市场监管2021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记录表

          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人员、市场主选派(抽取)记录单

          5.“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