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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互联网+大数据”评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互联网+大数据”评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平罗县“互联网+大数据”评议实施方案
平罗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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