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平编办发[2019]1号
为了准确详实掌握全县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按照中央编办和自治区编办统计年报填报编外人数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要统计的编外人员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使用行政、政法、事业编制,且与本机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短期聘用流动大的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与本单位没签订合同的人员。
二、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负责人以本乡镇部门为单位,对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进行统一统计汇总,于2019年1月14日前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编办,电子文档发送至plxbb123@163.com。本乡镇部门无统计范围编外人员的,空表签字盖章后报编办。下属事业单位(如医院等)编外聘用人员较多的,可由主管部门通知以事业单位上报。严格按照《平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统计表》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各单位、各部门在填报前及时与县编办李振国沟通,便于与上年度填报的编外人员进行核对(与本单位签订合同的人员,含占聘用编制人员)。
县编办办公地点:县人大办公楼8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振国 0952-6095232
附件:
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