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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平党宣发〔2019〕6号
2019年1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正式在全国上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现将我县广大党员上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按照区、市党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快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此项工作将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学习情况。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广大党员积极上线学习,确保取得实效。
2.成立平罗县学习平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学习指导督促落实。
3.县领导由所在党支部统筹管理,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由平罗县学习平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直属支部由县直机关工委统筹管理。
4.根据区、市党委宣传部关于推动学习平台上线建设好“三支队伍”的工作要求,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上报1名分管领导、1名管理员、1名通讯员、1名评论员(统计表附后)。以上人员提前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学习强国”APP(注册须知附后),扫码加入学习强国平罗推广交流群(群二维码附后),上报人员名单请于1月21日18时前通过邮箱(或微信群)上报,并进行电话确认。“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必须是党员。
5.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员、通讯员、评论员及单位负责人要率先通过手机下载“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也可登陆网址www.xuexi.cn学习,并同步督促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党员按时上线学习,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6.全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会议暨学习管理员培训班拟于1月下旬举办,届时将组织全县学习管理员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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