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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15/2019-000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群团组织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平罗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团联发〔2019〕1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平罗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平团联发〔2019〕12号

为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县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积极贡献,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县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基层一线从事生产工作的车间、班组等青年集体。

二、创建条件

1.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团的工作。

2.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4.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5.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提炼可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工作流程

1.创建报备(2019年1021日-1121日)。创建工作将采取先报备再创建后命名的过程管理体系。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集体进行动员,对申请创建的集体填报的申请表(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内容不够可另附页,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与创建报备表(附件2)报团县委办公室。

2.公示公告(2019年11旬)。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对创建集体资格进行复审后,在团县委官方微信对报备创建集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创建过程(公示结束之日起-20204中旬)各创建集体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创建目标、对照创建标准、创新创建载体,开展创建工作。

4.评比命名(2020年5月,届时另行通知)。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将从创建集体中择优评选2019年度县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并表彰,并推报上级团组织进行评比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开展主题活动。创建集体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学习、技术攻关、习惯养成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2.规范管理机制。创建集体要制定岗位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创建活动要记载详实,工作台账要清晰规范,确保活动有实效。

3.注重创新创造。创建集体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创新精神,广泛征集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开展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活动,助推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强化宣传教育。鼓励推动创建集体运用新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小常识、小技能等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的开展须有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有关信息及时报团县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马  洋  

电    话:6095100   

电子信箱:nxpltw@163.com

附件:1、2019年度平罗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表

2、2019年度平罗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报备表

共青团平罗县委员会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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