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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方案
平纪发〔2019〕4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县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佳绩的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化风成俗、密切联系群众的目标,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巩固深化,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措施及分工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锲而不舍纠治“四风”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对表对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2.倡导作风建设“从我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发生“四风”问题的单位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时,主动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组织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优良作风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3.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对典型案例逐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深化“以案释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重点问题的整治为牵引,推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5.紧盯“关键少数”这个重点,严肃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工作要求事事留痕,拖沓敷衍、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问题、不担当不负责、拍脑袋决策等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6.切实抓好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自治区、市、县减负措施的贯彻落实,紧盯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问责泛化、简单化等突出问题,加强正面规范引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典型问题,推动从县级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自上而下开展整治,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7.研究探索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等办案文书中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部分予以单列,形成明确工作导向。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三)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8.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统计造假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四)持续整治享乐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9.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盯紧公款旅游、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多发共性问题,深挖细查私客公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分批多地操办婚宴、私设“小金库”支出违规费用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10.各乡镇、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查找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出现就专项治理什么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突破,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整治“四风”取得新成效。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质效
11.加强政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政治监督作为根本职责做实做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主体作用。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对落实责任不力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12.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坚持每逢重要节日开展教育提醒、组织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坚持和完善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盯紧盯住节日“四风”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督办工作力度,紧盯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源头治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
13.用好平罗纪委监委网站、“清廉平罗”微信公众号、12388热线等“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进一步调动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积极性,切实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新闻媒体、特约监察员开展明察暗访,宣传新风正气。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14.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析研判、信息共享、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推动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切实担负业务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形成整治“四风”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六)强化精准执纪问责,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15.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早发现、严惩治、不留情面,越往后执纪越严,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
16.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17.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管厚爱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推动健全和完善激励关怀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深刻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坚持依规依纪,推动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18.充分运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信息系统,全面梳理、认真研究查处问题数据,科学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门(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补齐工作短板。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19.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执行政策、执纪执法、思想政治工作和信息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正“四风”的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七)紧盯制度执行力,推动完善制度规定
20.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坚决纠正现行的制度规定与中央、自治区新要求新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看有无重制定轻执行、执行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全面自查内控制度,坚决纠正与新制度规定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21.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对“四风”发生情况的总体研判,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对反复发生、居高不下的问题,在集中整治的同时,注重在制度上加强防范,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四风”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22.对标对表中央、自治区新制度新规定,结合业务管理部
门职责,与上级部门及时对接,协调解决制度建设和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查找制度的空白和“模糊地带”,对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对有关制度进行解读说明,准确把握制度的标准和要求,增强制度执行力。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上来,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严抓严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从讲政治的高度检视对照,查找纠正突出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监督执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将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持续保持政治定力,在抓长、抓常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个一以贯之”要求,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从“令行禁止的一致”上升到“高度自觉的一致”,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三)提升工作质效,确保纠治“四风”取得实效。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按照全县8+2+1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等问题,整治不但当、不作为,整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杨晓渡同志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自觉对表对标,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度,将纠治“四风”往深里做、往实里抓,确保纠治“四风”取得实效。
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平 罗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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