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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煤发〔2020〕3号
各部(室)、站(队)、企业:
现将《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也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期,为圆满完成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集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严密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各企业财产和人员安全,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的通知》(宁安办〔2019〕127号)文件精神,结合集中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达江峰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 强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马瑞章、李 荣、张 璐、仇玉桃、李成铎、吕正梁、冯 骁、秦琨鹏、武 桐、黄 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月起到2020年3月底。
三、检查范围
集中区各企业、计量站、卫生队、巡查队、监控中心。
四、检查方式
自查、普查、抽查。
五、重点内容
(一)此次检查的重点。一是企业洗煤机、电锻炉、碳素炉、企业通勤车、蒸汽锅炉、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二是各计量站、巡查队、卫生队、监控中心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检查目标:一是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现场设施、设备安全性等;二是各计量站、巡查队、卫生队、监控中心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办公设备安全、人员人身安全,尤其是卫生队保洁员上路作业的道路交通安全。
(二)集中区各企业、各站队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整改结果报集中区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备案。自查自纠结束后集中区各部室深入片区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最后领导小组将对各企业、各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三)此次大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集中区内各生产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要检查到位,不留隐患。
(四)加大宣传力度,把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宣传到位,在集中区营造安全为无小事的舆论氛围。适时开展现场会,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并通报不配合不整改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区各部室、站队、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集中区的安排部署上来,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扎实认真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仔细排查隐患。集中区各企业要对应排查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各部室要深入每个生产企业,包括配煤厂进行排查,做到既不放过任何一个大问题,也不忽视任何一个小细节。
(三)落实隐患整治。对已排查的隐患,属现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属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时间、责任和措施,确保隐患整改不走过场,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责任追究。各部室、站队、企业要高度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扎实。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部室进行严肃问责,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报县安委会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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