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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2/2020-0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9日
标  题: 关于在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煤发〔2020〕3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在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平煤发〔2020〕34号

集中区各部室、企业、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着力排查整治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隐患,强化“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抓预防”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达到“杜绝一般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现计划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在建项目、开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全面大排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以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严控各类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为各企业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提高认识,强化意识。通过安全大检查工作,要使园区内所有企业、在建项目、开工项目强化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通过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全面排查影响集中区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对重大隐患的管理,对可能造成各类事故的风险,做到底数清晰,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分类管理、分级督办,做到可控在控,坚决防范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规范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工作,要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方法、内容和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四)落实责任,完善体系。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理顺管理流程,保证安全生产基本投入,健全与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经集中区研究决定,特成立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达江峰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张  强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马瑞章  仇玉桃   张  璐   李  荣  冯  骁 

吕正梁  黄  亮  武  桐   兰宇翔

四、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五、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各企业、在建项目、开工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具体包括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包括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各类岗位安全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二)应急管理执行。各企业、在建项目、开工项目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具有独立进行常规事故抢救的能力;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能够有效控制常规事故,为被困人员自救、互救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创造条件、提供帮助,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风险及危险源辨识情况,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相关的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演练情况,分析预案的有效实用性,不断完善、修订,作好各项演练记录;要实行对全员(包括劳务工及外协队)应急管理的教育培训,制定应急教育培训内容与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并实施考核,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等,发生事故及时报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保证充足有效的物资储备,必须能满足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三)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大隐患的检查监控情况,突出生产过程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各企业、在建项目、开工项目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现场设备、施工作业等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四)消防安全管理。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防火部位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等工作开展情况。

(五)事故调查处理。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重点检查是否严格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相关单位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全部设备进行大排查,做好原因分析,落实日常防范措施。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制度落实。企业、在建项目、开工项目负责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管理,强化规范引导。各部室要加大现场排查力度,通过常规摸排、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抽查等检查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在建项目、开工项目目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手续齐全、制度健全的的企业及项目需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报备集中区安全办。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形成良好宣传氛围。

4.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把‘改’贯穿始终,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放,持续整改。”本着“谁检查、谁负责”、“不检查、负全责”的原则,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具备生产、开工法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在建项目、开工项目,报上级部门依坚决予以停产关闭。对发现的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报上级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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