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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86/2020-000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改中心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平农改领字〔2020〕6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平农改领字〔2020〕6号

根据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总体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的重要指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政策法规,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变,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2.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完善体制机制。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家庭承包为主,探索成员人人共有的多元延包机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权益。

3.坚持稳慎有序实施,维护农村稳定。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破解农民承包土地不均衡、不充分、零碎化的难题,完善承包关系,分类施策,做到应包尽包

4.坚持促进产业融合,创新经营机制立足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试点内容

(一)完善经营体制,夯实延包基础

1.查漏补缺,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对合同未签、存在争议逐一梳理解决,确保农民承包土地应确尽确,权证颁发到户,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为延包工作打好基础。生态移民村未确权到户的土地确权颁证与延包同步进行。

2.逐户核实,厘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土地面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核实在承包期内土地征收、征占、转让、成员灭失、插花移民安置、集中供养五保户、有偿退出等承包土地变化情况,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户籍人口进行比对,厘清现有耕地面积、成员承包耕地情况、户内人均耕地情况。查明人口增加和减少的原因查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土地原因,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

3.变更登记,完善延包数据信息。延包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主必须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股权证书相一致,土地承包共有人须登记完整。承包期限统一到2057年12月31日,并在登记薄和登记证书中作统一变更。地块调整的,在登记薄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登记按照延包后的信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系统。

(二)尊重农民意愿,探索多元延包机制

选择灵沙乡胜利村、通伏乡新丰村、头闸镇西永惠村、崇岗镇下庙村、陶乐镇庙庙湖村、红崖子乡红瑞村和红翔村为试点,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作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大多数农民意愿,确定延包方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延包工作顺利开展。

1.探索建立以二轮承包为基础的直接延包机制。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证书为基础,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维持原有承包土地面积不变直接进行延包。发包方依法收回(成员灭失、集中供养五保户)和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土地等可发包给新增人口。农户自愿已经流转的土地经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确定后可继续流转。插花安置移民按照搬迁时分配的土地面积调整为“一户一田”直接延包。村集体经营的零星土地可优先承包给移民种植。

2.探索建立人地矛盾突出的内部调整延包机制。人地矛盾突出的村,以二轮承包为依据,重新核实人口和土地面积,以村为单位,在原二轮承包地范围内按家庭人口增减变化,实行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方式进行调整。对国家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征占自愿退出转让土地等已获得补偿的人员,不列入“大稳定小调整”的范围。依据实际制定相应细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延包。

3.探索建立村民小组间调整土地的延包机制。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全村人口增减变化较大,人地矛盾突出、村民小组人口和占有耕地差别较大的村,可打破村民小组界限,组内人多地少的,经召开村民代表“一事一议”会议研究确定,可在人少地多组内解决无地或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的问题。

4.探索建立生态移民确权并直接延包的权益保障机制。生态移民村土地逐田档编号并核实面积。以搬迁批复户家庭进行人口核对,摸清户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口情况。按照搬迁批复分配的土地面积(十一五移民每人1.5亩,十二五移民每人1亩)的标准确定家庭承包经营面积,按照一田确权。由村民代表“一事一议”研究确定采取按住宅区分配或编号抓阄的方式确认地块,全部A类地确权颁证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起到2057年12月31日,确权延包同步进行。土地面积不足部分由村集体新增耕地划补,确权后维持现有土地经营机制

5.探索建立二轮承包地以外集体土地承包机制。农民开垦二轮承包地以外集体土地,经召开会议研究,农民愿意一次性按30年缴费(5-10元/亩/年)的,按二轮承包地进行确权如农民不愿意一次性缴费的,按二轮承包地以外集体土地确权且分年度阶梯式收费。农民或其他组织开垦二轮承包地以外集体大片(50亩以上)土地的,按二轮承包地以外集体土地确权且分年度阶梯式收费。期限参照二轮承包土地期限确权承包。

(三)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多元经营机制

1.探索建立农民承包土地零碎化问题解决机制。土地整村流转、水稻种植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完成的村,根据农民意愿,按照确权土地面积按户重新确认地块,推行“一户一田”,发展连片种植,解决土地零碎化问题,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费用。

2.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对农村老年人,根据本人意愿,延包后可将承包地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或将土地流转给有种地需求的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允许部分集体经济组织中无子女的老人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其退出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或有偿转让(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

3.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规模经营机制。闲置宅基地退出后复垦的土地、承包户自愿有偿退的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灭失交回的土地、农户承包的大片荒地等,允许职业农民和种植大户采取竞价承包的方式取得经营权,允许农户职业农民和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期限在二轮承包期限上延长30年。

4.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经营机制。鼓励农户将土地入股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民参与经营,年终根据收益情况进行分红,实现农民土地入股收益分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允许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与农民、农业企业联合经营,实现共赢。

5.探索建立宅基地退出复垦权属置换机制。鼓励农户腾退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对“一户一宅”退出复垦的按二轮承包地给予确权;“一户多宅”、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复垦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发包,原宅基地使用人可优先承包,一次性缴清费用的按二轮承包给予确权,分年度缴费的按二轮承包以外土地确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年10)。制定《平罗县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启动,营造浓厚氛围,抽调专门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延包登记(2020年112021年10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乡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成立二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二轮承包确权和延包土地测量情况开展工作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分类建档造册,并建立电子数据库,对权证进行变更登记。

(三)总结完善(2021年11月2021年12月)。对延包工作试点村进行验收,做好各类文件、记录、图表、合同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实验成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将此项工作列入县委政府“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确保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试点工作稳步开展生态移民村土地确权延包工作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延包试点村所在乡(镇)积极配合。定期向县委政府汇报进展情况,建立风险评估预案,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风险可控,运行顺畅。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工作的法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及时、充分、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争取得到群众的支持,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保障,确保成效。县财政在改革试点期间每年安排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政策宣传、培训等,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层面的政策、资金和智力支持。县农改中心要加强对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工作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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