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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4/2021-0003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标  题: 关于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糖尿病门诊用药 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医保发〔2020〕4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糖尿病门诊用药 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平医保发〔2020〕47号

各医疗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的通知》(宁医保发20206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的通知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069


(此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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