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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3/2021-0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庄乡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标  题: 高庄乡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高庄乡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法委办发〔2020〕1)的要求,结合高庄乡工作实际,现就高庄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清单的管理。继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根据《自治区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制定了全乡权责清单。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区、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根据我乡实际和各项工作需要,对我乡职能站所进行重新设置,制定《关于调整站所机构、职责及组成人员的通知》(高党发〔2020〕9)文件,设置了10个事业单位性质的站所,保留了一个行政单位性质的站所

3.优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设置了乡民生服务大厅,实行县乡网上一体化网络办公模式,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向公众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做到服务事项公开、透明,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

4.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应脱必脱”原则,对各种群众自治性的行业协会商会与乡政府脱钩,实行自治管理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减轻了群众办事流程,优化了办事效率,实行告知承诺制,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制,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落实负面清单,组织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严格制发程序,政府聘请了平罗县鑫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与司法所配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对政府指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了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备案管理,对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审核后备案县司法局,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7.加大清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自查清理,没有依据上级已经修改、废止的文件制定本乡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9.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涉及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对危房、影响环境卫生、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等建筑物、堆放物进行了拆除和清理,需要进行风险情况调查并进行风险评估,存在安全隐患和发生矛盾纠纷风险的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取得大多数人的认可,降低发生矛盾纠纷的风险。

10.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与司法所配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对政府指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了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备案管理,对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审核后备案县司法局。切实发挥律师参与政府应诉案件的作用,今年以来,经律师参与审查政府的行政事务,避免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做到政府行政诉讼案件零起,每个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落实了一乡一村一顾问的要求,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并抓好后续相关措施的组织实施。高庄乡以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为抓手,重点开展了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行卫生厕所改造、禁止秸秆焚烧、109国道环境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并推行了《高庄乡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党发〔2020〕23),对重大行政事项采取全程录像、全程记录、合法性审查,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13.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推广使用。10月份开展的破旧土坯房集中拆除工作,以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第三方参与调解、律师参与等为主,并对积极配合政府推行的重大事项的当事人适当给予奖励的方式,在带头示范作用的引领下,好地化解纠纷,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政府有执法职能的站所与执法主管部门实现联网、互动指导、配合执法的局面。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4.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政府及政府职能站所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接受人大检查。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15.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乡村政务公开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16.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制定了公务员诚信行为规则,建立了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诚信纳入考核机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7.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坚持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2020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7件,调解成功率98.8%,依法处理并办结了21件有信访苗头案件,其中4件信访积案,11件信访网上投诉案件,2件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归档,办结率为100%,另:1件信访积案引导到诉讼程序依法进行诉讼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零。

18.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强化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全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9.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高党发202050号)、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高党发202051号)、高庄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高党发202036号)及高庄乡“四清单一办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列入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述职、人大测评监督中。高庄乡“七五”普法工作通过区市验收。

20.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宁法办发〔2019〕36号)的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在乡村干部中开展遵学守用活动,增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同步实施,东风村被石嘴山市推荐申报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呈报司法部。同时申报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21.强法加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按照区、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部署,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发现、查找存在的问题,乡党委分别于今年6月、9月12月共三次对各站所进行执法督察,查看了司法所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档案;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乡各站所长向乡人大主席团进行述职述法述廉报告,并进行了民主评议、测评

2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制定了高庄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高党发202036号)及高庄乡“四清单一办法”的普法责任制(高党发202015号)。全面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列入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述职、人大测评监督等重要日程上来。完成了“七五”普法的全部任务并通过验收,“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中共平罗县高庄乡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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