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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4/2021-0004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医保局 人社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医保发〔2021〕22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医保局 人社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平医保发〔2021〕22号

各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宁医保202124)文件转发给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12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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