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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平罗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通知
平财发〔2021〕34号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了解县域金融机构围绕县委、政府目标任务分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9+3”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落实金融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着力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现将报送平罗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各金融机构按季度将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汇总材料反馈并填写附件。
(二)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要金融政策落实情况、配合平罗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产业及领域支持情况、金融产品创新、利率优惠、信贷业务分行业占比、减费让利情况、展期或续贷、防范行业风险情况、主要亮点工作、取得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发展方向等。
二、报送时间
各金融机构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4.10、7.10、10.10、12.25)报送;第四季因为效能目标考核工作,需提前报送,数据截止11月末。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中取得成效主要以数据分析形式反映,例如本季度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金额、涉农企业贷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情况、风险防范方面清收不良情况、贷款审批周期缩减等。
(二)2020年《关于商请提供各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函》停止报送,以此通知为准。
(三)请将文字材料及表格经领导审核后电子版发送至plczjrs@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可以PDF格式报送,也可直接送至平罗县财政局金融室(二楼)。
联系电话:0952-6095461
附件:平罗县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情况统计表
平罗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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