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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1-000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0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21﹞2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1﹞28号

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为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根据《关于印发<宁夏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127号)精神,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罗县总工会

平罗县司法局          平罗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性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基层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积极保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1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县打造1家国家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3家自治区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通过“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调处能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调解组织示范点。

二、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范围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在乡镇设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四)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五)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六)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社会组织;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类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一)制度机制全。

1.规范组织机构。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0号)有关要求,全面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称、标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证书管理以及调解员行为准则等内容。在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上墙公布相关工作内容,做到“六规范五上墙

2.完善治理模式。各基层调解组织推行“人民调解+仲裁”纠纷治理模式,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法”,发扬“枫桥经验”,将调解仲裁主动融入大司法调解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生服务数字化、信息化网格。实行部门联动,逐渐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社会效果。

3.健全调解制度。建立和完善告知引导、调解登记、调解处理、督促履行、回访反馈、案卷管理、统计报告、工作考评、档案管理、调解员管理、业务学习等调解工作制度,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等机制。

(二)专业程度高。

1.配齐配强队伍。全县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用人单位和行业协会要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调解员,鼓励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工会部门人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2.调动社会力量。通过以案定补的方式吸纳法学专家、律师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平安志愿者、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员在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中的作用。

3.加大培训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联合总工会、司法局等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每年至少培训1次,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调解员要严格遵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法律政策开展调解工作,注重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调解组织的年度调解成功率力争达到65%以上。

(三)服务能力强

1.制定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各个工作环节,使用规范业务术语和统一调解文书。落实调解建议书、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调裁审衔接制度,努力提升案件调解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2.推进“互联网+调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及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要积极宣传和推行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调解”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调解、统计。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平台申请争议调解、化解争议,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调解服务,努力实现劳动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基础保障

1.加强基础建设。调解组织要落实调解工作经费,设置专门的调解接待窗口和调解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落实“以案定补”等促进调解员开展工作的激励保障措施。

2.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电子工作台账,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信息互联互通,推动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司法确认的网上流转,做好网上调解与后续工作的衔接。

四、实施步骤

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司法局、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全面启动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因地制宜地研究我县的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标准、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

1.推动任务落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共同做好金牌调解组织的打造、经验总结等工作。各部门加强“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密切关注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及时总结工作规律,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不断提高调解效能和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好“金牌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3.培育打造提高。加强对本地区调解组织进行规范和培训,并按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标准逐条梳理,筛选出平罗工业园区、城关镇、崇岗镇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作为金牌调解组织重点推荐对象,对打造对象认真组织,做好调解组织的培训、交流、完善、提高。每年至少打造3类3家自治区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于每年6月底前将调解组织名册、材料和总结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总结阶段(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各调解组织对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进行总结宣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指导打造金牌调解组织工作,查找打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发现典型经验及做法,做好宣传推广,并将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为相关评比表彰的优先推荐对象。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用人单位和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重点突破,确保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推动调解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司法局、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各司其职,发挥职能优势,密切关注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司法部门做好乡镇基层调解组织的评选工作;各级工会要重点做好辖区内企业、行业评选工作;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提升企业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的能力。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调解工作规律,研究解决地方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不断提高调解效能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宣传党中央及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力度;总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和行业工会宣传发动广大劳动者积极参与;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及时宣传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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