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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节前电力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平发改发〔2021〕 31 号
平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宁夏平罗分公司、各燃煤自备电厂: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工作方案》(平安委办发〔2021〕2号要求,落实县安委会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切实加强我县电力安全生产,决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春节”前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构建上下联动、相互支撑的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岗位职责;排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全县电力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检查内容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做好地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自备电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企业是否落实安全评估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工程工期管理、安全措施审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应急能力建设、安全培训等工作,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1.企业自查:2月1日至2月3日,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县局检查:2月4日至2月5日,县发改局联合平罗县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平罗供电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燃煤自备电厂进行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好本次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此次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细致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三)即查即改,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将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附件:平罗县燃煤自备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表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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