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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1-000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9日
标  题: 关于委托实施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21年中部防沙治沙(灌木林)建设工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自然资发〔2021〕11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委托实施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21年中部防沙治沙(灌木林)建设工程的通知

平自然资发〔2021〕116号

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

2020年12月,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达我县2021中部防沙治沙建设任务灌木林6200,计划在你场完成造林面积(灌木林)3220亩为了尽快完成该任务,我局委托石嘴山市佳园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结合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中部防沙治沙实际情况,编制了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21年中部防沙治沙(灌木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目前,初步设计县发改局已立项批复,批复概算总投资150.3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40.75万元,其他费用9.5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工程和灌溉工程。建设期限2021年3月至5月,养护期1年。

由于该项目位于你场境内,为了确保项目质量,在实施过程中便于监管,经2021年3月26日县自然资源局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该项目委托由你场组织实施,并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并负责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初验合格后,报请县发改局组织县级竣工验收。  

你场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政府类投资项目管理要求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四制”管理要求,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在建设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及安全监管,确保项目质量。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代新义  联系电话:1390952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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