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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3/2021-00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标  题: 平罗县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平罗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法委办发〔2020〕1号)要求,以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当好参谋,做好预警,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就我局2020年度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和实效性,打造统一规范、简便易行、纵向顺畅、横向衔接的清单模式,确保权责清单监管更加有力。完成责任科室、办理时限、地点、咨询电话等具体信息进行修改,严格执行“三级四同”目录,确保权责清单市县一致,做到“不漏、不多、不重”。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3.优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建成覆盖全区、联通国务院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区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统计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要求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网上办件数量和办件覆盖事项占比。提供权威、全面、便捷的一站式统计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统计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保护,提高统计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智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4.全面清理规范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统计方面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统计办事流程,规范统计咨询服务途径、范围和权限,确保咨询服务有据可依,避免统计数据误读误用。同时,加大统计数据服务力度,严把统计月报、统计信息手册、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数据载体编发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发布与解读,扎实推进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着力提升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含金量。二是定期摸排企业发展经营情况,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企业加强调研走访,提供有针对性的统计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基础数据核算,健全统计规章制度,将统计服务机制向基层企业纵深推进。三是将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围绕工业、投资、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造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负责的工作格局。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相关要求,定期解决审核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梳理监管流程。严格制发程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履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和向社会公布等程序。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简称“三统一”),并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布。三是强化全程管理。严把审查关,严格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一文一卷,一文一号。2020年,组织开展全面清理,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

7.加大清理工作力度。根据文件精神,对由统计局制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公文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和清理,经过清理,我局未出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文件。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关于所有宣传物资、普查员用具的购置全部询价上局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在干部例会、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等会议上多次学习及部署落实,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职责,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充分利用各类工作群、公示栏公示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进一步确立执法权限和明确执法责任。统计局行政执法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奖励和其他四类。目前,我局取得统计行政执法证的共有8名。在从事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行业执法规范,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活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此外,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检的通知》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了统计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建立健全了《平罗县统计局行政问责制度》《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平罗县统计局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平罗县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等制度,发挥了统计行政执法制度的保障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行业稳定,促进了行业发展。三是落实三项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区市县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范操作,注重实效。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全程拍照留证。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并逐步推广应用说理式文书,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由本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10.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今天以来,我局试行专业季度数据核查,发现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1.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今年11月份,邀请乡镇和企业的统计人员参加我局的人大评议会议,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做述职报告,人大、服务对象进行意见反馈。

12.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推动政务公开有关政策落实落细。二是对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管理、舆情监测和应对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做好数据解读等系列工作。三是坚持宣传内容与形式、渠道并重,构筑更为全面的政务公开渠道。借助平罗县政府门户网站、宁夏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平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合理宣传,增强统计数据公信力。借助重大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增强统计工作知晓度。四是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热点,着力完善数据发布和权威解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发布的影响和效果。及时准确发布各项数据分析,第一时间引导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和认识数据变化。结合数据发布,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数据解读,通过讲清特点、讲明亮点、讲好潜力,不断提升解读水平和效果。

13.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摸清底数、定时更新完善。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扎实开展统计从业人员档案信息库维护工作,分专业收集,专人集中保管。2020年度新增统计人员50人,退库、离职72人,实际在职统计从业人员242人。所有新增、退库离职统计人员均已更新建立档案。二是通力协作、核实建立健全。为确保诚信档案管理信息库真实无误,采用专人负责,各专业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梳理统计从业人员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新进统计人员、各专业新纳规入库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在库企事业单位新变更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工作。通过对照纸质版档案、线上联络等方式,补齐统计人员基本信息,各专业订正2020年新增以及退库、离职人员,切实保障了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不重不漏、真实准确。三是全面客观、准确评价认定。进一步强化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行为管理,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根据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行为信息内容及要求,规范全体统计从业人员统计行为,在年度从业过程中,及时关注和采集统计信用行为信息,于年度末由档案管理员对统计从业人员年度统计信用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登记,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认定统计从业人员信用行为信息。截止2020年底,建立档案的所有统计从业人员均认定为统计守信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应诉的职责,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搞好行政复议工作,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二是推进深化大调解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解社会矛盾,落实领导、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推进全县法治维稳工作。对统计执法涉及处罚及整改的乡镇、部门、企业相关人员做好协调、解释及监督工作,确保全面推进全县法治维稳工作,推进全县统计法治工作,强化基层统计报表质量。全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5.强化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我局制定了学习计划,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及廉政教育等内容。由主要领导带头加强贯彻落实计划,推进全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二是多次组织局全体人员,特别是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与县委党校联合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县委党校培训内容之一,并在8月份组织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区市县统计局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班3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通用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提升全局的行政执法能力。

16.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一是为提高我局统计人员对行政执法的认识及自我监督,研究制定《平罗县统计局行政问责制度》《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并建立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并在平罗政务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为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我局加强“四上”企业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工作,对新入库的企业印发《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项制度,规范数据上报流程,严格报表审核,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17.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各专业年报会、人口普查及其他专业业务培训会对企业、部门和乡镇开展《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宣传6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册,宣传彩页200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在12月4日、12月8日宣传日在七一广场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宣传,活动悬挂横幅2条,发放统计法宣传折页1000余张。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够重视,统计员统计法律意识不强,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数据的现象仍有发生。

(二)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统计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的难度加大、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

(三)在工作上的创新力度不够,在如何开展好依法行政工作创新特色上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普法和增强法治意识上下功夫。继续利用各专业培训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借“全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运用各种手段和媒体,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二)在守法和执法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把执政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单位领导班子带头遵法守法、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推进执法水平。

(三)在统计执法常态化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开展统计核查(常规检查)、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及履职能力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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