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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16/2021-0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群团组织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标  题: 平罗县妇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妇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平罗县妇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平罗县妇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自治区各级会议部署要求,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加强领导,切实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平罗县妇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议程,制定了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及宣传活动方案。一是贯彻《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法治政府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二是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妇联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选调法律专业人员和12338维权热线为专职工作人员。三是结合妇联工作的具体任务,将普法工作列入妇联工作重点,进行统一部署和考核,年初有安排、有制度、有资料。

开展美丽庭院、家庭文明建设。平罗县妇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在农村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居室美、厨厕美、庭院美、身心美、村庄美评选标准,平罗县妇联与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前期走访逐户评比,在全县13个乡镇进行筛选推优,确定张伟浩139家庭为平罗县美丽庭院示范户。健康家庭、廉洁家庭、最美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纳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带动全县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借助这些富有成效的文明创建活动载体,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得到了有效延伸。希望受美丽庭院示范户挥模范带动作用更多的家庭见贤思齐、向善向美实现美丽居室、美丽庭院、美丽村庄的“三美融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乡镇、社区(村)对应成立组织,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活动网络。把创建平安家庭与创建文明家庭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家庭成员参与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努力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谐团结,反对迷信,拒绝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科学和谐的家庭环境,充分发挥家庭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以家庭的文明和平安,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全面履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将“平安家庭”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推动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健康发展。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突出妇女维权特色。积极建立健全维权网络,努力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发挥作用。开通12338妇女法律维权热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组织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律工作者、青年志愿者为骨干形成的维权队伍,在创建活动中发挥了主体作用,成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抓实基层维权工作利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持续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托鑫源律师事务所、“爱与家”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受理妇女来访案件33人次,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8件,请求法律援助29件,调处率达100%,在城关镇派出所联合开展反家暴服务工作,及时化解了家庭矛盾,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巾帼妇女在行动。县妇联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推进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相促进,依法依规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近期,各乡镇妇联广泛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广告栏、微信群、宣传彩页等方式宣传入心,村妇联主席开展家门口走访、庭院里聊家常、入户谈心,主动了解情况,助力换届平稳有序。聚焦妇联执委职能,开展摸排调研,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情况。靠前谋划,逐村排摸物色执委人选,重点关注各村实际推选妇女代表,将各类先进典型、优秀妇女干部、致富带头人、群众基础好、政治素质高、积极上进、乐于奉献、群众信任,尤其是在疫情防控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女性,有带动能力的优秀妇女选进执委班子,提升妇联基层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平罗县妇联要创新载体,依法维权,促进普法工作纵深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组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要针对部分家庭和妇女进行入户宣传,在各村部(社区)和“妇女之家”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讲座,做到家喻户晓。发挥好妇联系统“一呼百应”微信群的作用,把法律顾问律师请进微信群,做到线上和线下服务有机结合,让妇女群众随时随地享受法律服务,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找到律师为其伸张正义、维护权益。

 

 

平罗县妇女联合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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