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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21-000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微改革、微创新”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微改革、微创新”活动的通知

各室、队、所: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促进全警将学习教育成效切实转化为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激发全县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积极投身公安工作,参与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警参与、上下齐动、深化改革、大胆创新的浓厚氛围,助力全区政法系统“七大提升行动”、“十项重点工作”、全区公安机关“六大任务”和县局“136”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县局决定组织各部门及全体民警、辅警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微改革、微创新”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县公安机关以及全体民警、辅警

二、征集标准

各室、队、所要紧紧围绕全区政法系统“七大提升行动”、“十项重点工作”、全区公安机关“六大任务”和县局“136”发展规划,按照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遵循三个标准(即:突破性、创新性,体现改革精神和创新精神,相对原有工作有突破、有创新、有亮点。不包括日常性、常规性、一般性工作;利实战、有实效,突出实战效果和实用效果,立足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经受实战检验,取得实际成效,不包括尚处于创意、谋划阶段的思路想法和尚未付诸实施的项目;可复制、可推广,在思路、理念、方法、技术等方面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便于学习交流、借鉴推广和实战应用),深入挖掘、认真提炼,动员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警务机制、工作方法、战法战术、改革创新成果,凡是已进入实施阶段、已取得初步进展和成效的“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均可上报。

三、活动要求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室、队、所要把“微改革、微创新”活动作为推动全县公安机关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县局“136”发展规划的有力抓手,做好动员部署、亮点挖掘、项目培育、遴选报送和宣传展示等工作,切实把各部门、公安民警的改革创新成果充分挖掘出来、展示出来,做到全警动员,确保优中选优。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室、队、所要努力营造尊重人才、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紧扣向改革要警力、向创新要战斗力这一主题,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科技发展这一方向,充分尊重基层首创,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谋划、精心培育一批“微改革、微创新”项目。

(三)加强培育,长效推进。各室、队、所要以此次“微改革、微创新”活动为契机,从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常态化的改革创新项目培育和推广工作机制,对实践所需所向、群众关心关切的改革创新项目,重点培育,大力推广和转化应用,最大限度地把改革创新的成果辐射、扩散、覆盖到全局,让改革创新真正成为全县公安工作转型升级的增长点和助推器。

各室、队、所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微改革、微创新”项目推荐工作,切实把各部门改革创新成果和亮点充分挖掘出来、推选上来,4月2日前,各室、队、所将推荐的项目分打击防范、管理服务、队伍建设三类,至少报送项目1个,多者不限;4月-10月期间,各室、队、所要随时将工作中培育出来的“微改革、微创新”项目上报,定期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指挥中心  王希多

平罗县公安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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