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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 知

索引号 640221015/2021-0001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群团组织 责任部门 县教育团工委

县教育团工委:

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宁团办发〔2021〕6号)和团市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石团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全县发展团员工作实际,团县委确定了2021年度全县发展团员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团中央按照到2025年将全国团青比例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要求,在2020年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全国发展团员的计划。石嘴山市团委按照相关要求,分配给平罗县2021年学校领域发展团员名额为244名。

二、分配方法

(一)初中。按2021年毕业班(现初三)团学比不超过15%、2022年毕业班(现初二)团学比不超过8%、2023年毕业班(现初一)团学比不超过2%测算。分配计划43名。

(二)普通高中。按2022年毕业班(现高二)团学比不超过43%、2023年毕业班(现高一)团学比不超过33%测算。2021年毕业班(现高三毕业班)不纳入测算范围。分配计划90名。

(三)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按2022年毕业班(现中职二年级)团学比不超过25%、2023年毕业班(现中职一年级)团学比不超过15%测算。2021年毕业班(现中职三年级毕业班)不纳入测算范围。分配计划111名。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入团标准。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积极探索各领域入团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探索通过积分、评议等方式,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全过程培养评价机制,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要严格执行《团章》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对未满14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按照入团积极分子加强培养,做好团队衔接。

(二)突出重点领域。中学(中职):按照县域统筹、市域补充原则,对高中团学比偏高的减少指标、对初中和中职团学比过低的增加指标,防止农村、中职和民办学校团员发展指标过少,防止高中(中职)一年级出现班级团支部空白。初中重点在二年级和三年级上学期发展,高中(中职)重点在一、二年级发展。秋季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主要进行培养考察、一般不吸收入团。确保初中、高中毕业生团青比控制在30%和60%以内。

(三)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团前教育质量,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第1版,2021年)》,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抓实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加强对录入信息准确性和电子档案规范性的检查。2021年12月10日前发展编号有效使用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达到99%以上,12月20日前上报未使用编号、学校领域团学比数据和2022年本级发展计划。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入团志愿书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加强日常跟踪和数据监测,对落实调控要求不到位、统筹各领域发展团员工作不力、发展程序不严格、违规发展、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处理。

各学校请在4月9日之前将2021年发展团员计划分配表(附件2)报送至团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6095100

电子邮箱:nxpltw@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2.2021年发展团员计划分配表

                                         共青团平罗县委员会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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