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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21-000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建发〔2021〕6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平建发〔2021〕67号

2021年平罗县住建局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4(主办3件,协办1件)件,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6件(重点提案1件,一般提案4件,协办提案1件)。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履行职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途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办要切实提高对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建立建议提案办理组织机构,责任领导要亲自负责办理工作,责任科室要全力落实好办理工作。根据办理时限抓紧办理,列出办理进度表,早答复,早落实,不能前松后紧,突击办理,影响办理质量。特别是重点建议提案责任领导要亲自过问,主持办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转变作风,增强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贯穿于工作始终,注重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要根据建议提案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登门拜访、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采纳吸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具备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限内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做出解释说明,并书面报局法制办;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要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汇报清楚本单位工作职责权限,财力情况,求得共识,重新进行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委员。

三、认真审查,规范答复。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核对,逐件研究,制定办理方案,于7月30日前将办理结果报局法制办。对建议提案的答复,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1、2)以正式文件报送。复文要按照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办理结果(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议程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逐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四、强化督查,注重质量。各承办单位要逐步改进办理方式方法,主动破解办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承担办理的建议提案任务不走样、不走过程;要开展办理工作自查,巩固办理成果。局党政办和法制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办理情况,同时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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