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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发布实施《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平政复{2018}18号
县国土资源局:
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的批复》(石政批复〔2018〕7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发布实施《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请你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
此复。
附件:1.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平罗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
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2.平罗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3.平罗县中心城区综合级别分布范围说明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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