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成立平罗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通知
平教体通〔2023〕14号
各校(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新时代特殊教育,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7号)精神,进一步整合全县特殊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业指导机构功能,提升全县特殊教育办学水平。经县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依托平罗县特殊教育学校成立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平罗县特殊教育学校增挂“平罗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牌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平罗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县教体局领导下,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对全县特殊教育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
主 任:何 艳 县教体局副局长
副主任:鲁小龙 县教体局教育管理室主任
王维君 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成 员:毛学东 县教体局特殊教育干事
县特殊教育学校中层及所有科任教师
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由王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源中心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好全县特殊教育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是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研究、评估、咨询和服务的专业机构,其宗旨是整合全县特殊教育资源,搭建管理与交流平台,健全支持与服务体系,协助县教育体育局推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不断提高全县特殊教育水平和质量,更好的满足特殊儿童及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一)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统筹全县特殊教育工作改革与发展,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教育,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二)承担全县随班就读教师的业务培训及教学指导,组织开展各类特殊教育教学比赛和论文征评,组织特殊教育教研及校本课程开发指导工作,促进全县特殊教育创新发展,为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对全县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和督查,摸清随班就读学生底数,建立随班就读工作考评机制,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四)指导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
(五)加强对全县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建立全县特殊教
育管理规章制度;积极与残联沟通,健全全县特殊儿童受教
育档案;探索研究“医教结合”“送教上门”“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模式等。
(六)积极联系儿童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培训、咨询、指导及服务工作。
(七)组织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做好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安置工作。
(八)承担特殊儿童家长、特殊学生的辅导、咨询工作。
(九)指导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学校使用和管理好
资源教室,指导培训有关教师利用相关设备进行教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体育局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为保障教育公平、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向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培训等多元服务能力转型。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人才优势,积极对接,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整合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研员、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等人员力量,充实资源中心建设。要配备专(兼)职资源中心教师,负责资源中心的资源使用与管理。
(三)健全工作保障。按照区市县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要求,为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开展送教上门、巡回指导、医教康教结合等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后勤保障。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