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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1/2019-00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7日
标  题: 平党办发〔2018〕151号 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党办发〔2018〕151号 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856号)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督促检查室《关于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督发〔201837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党发〔201896号)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我县督查检查考核质量和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开展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专项清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各类督查、督察、督导、检查、巡查、考核、考评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范围包括:县委和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或各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事项,各部门开展或联合开展的事项。对乡村和工厂企业学校等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作为清理重点。配合中央、区、市督查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政协委员依据政协章程开展视察考察,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开展巡视巡察等,不在专项清理范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以上清理范围,在认真梳理今年以来所有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区、市关于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和大幅度压缩数量的要求,能撤销的坚决撤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出拟保留事项清单(议事协调机构保留事项从严从紧,部门〈单位〉原则上最多保留一项),确保对乡村和工厂企业学校等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清理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与区市有关部门的对接,确保清理事项衔接一致、清理工作扎实彻底。

督查检查考核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可以公开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今年年底前,除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开展的生态环保检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外,原则上不再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各单位、各部门拟计划开展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暂停,确需开展的一事一报,从严从紧把关。二、严格督查检查考核活动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从今年起,每年11月底前,县各议事协调机构、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据专项清理保留事项清单,结合中央、区、市最新要求,将下一年拟以县委和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名义组织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拟开展的涉及各乡镇、部门以及本系统全县性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研究审核。上报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开展依据、主要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安排、参加单位等。县委办、政府办组织调研论证、综合平衡、优化整合,形成县委和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县委、政府批准后,以“两办”文件印发执行,12月底前报上级备案。各议事协调机构、乡镇、部门要严格执行县委和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有效性。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得以县委和政府(含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单独或联合组织开展,不得自行设置和开展涉及各乡镇、部门以及本系统全县性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县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对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报请县委和政府批准后实施。列入县委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如确需调整,应及时与县委办、政府办沟通协调,报县委和政府批准后,视情适时作出调整。除县委和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所列事项外,县各议事协调机构、乡镇、部门拟开展的系统内针对单一或局部范围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活动必须严控减并、统筹安排,原则上每年最多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相关计划年初按归口报县委、政府督查室备案,确需临时安排的,一事一报备。决不允许变相增加督查检查考核次数、提高规格、扩大规模,决不允许将日常调研指导工作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决不允许重复、多头、密集和随意性的督查检查考核。各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组织对相近或交叉的工作事项进行督查检查考核,应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由一个部门牵头开展,其他部门派员参与,不得再组织类似督查检查考核。

三、强化督查检查考核活动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成立县委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发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县委和政府督查工作与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监督活动的统筹协调,科学安排频次和时序,坚央克服多头、重复、扎堆现象,形成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合力。建立全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对前一阶段督查检查考核活动进行梳理通报,对下一步县级督查检查考核活动进行阶段性安排和调度,统筹各类督查检查考核的层级和范围、主题和内容、时长和频次。四、切实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

坚决纠正和防止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严格遵循务实、精简、高效原则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着力解决重留痕轻实绩问题,督查检查考核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要多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面问题、直插现场的“三不两直”方式,多深入一线,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更多关注改革发展、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实地督查要以抽查为主,抽查对象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要加强常态化了解,能不上门的一律不上门,确需上门的要轻车简从、简化程序,不搞对口陪同、层层陪同,各部门主管业务考核通过日常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进行,不得开展年终现场检查、考核活动。督查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既着重发现问题,又分析聚焦问题症结,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体制机制方面需完善的地方,帮助推动解决问题和困难,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激励担当作为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强化县委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主体责任,由县委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综合统筹,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监督实施和绩效评估。各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要褒奖和鼓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警醒和惩戒。对各种告状信、检举信,经核实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公开正名,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实行督查组、督察组、检查组、督导组等与被督查乡镇、部门工作挂钩,责任拥绑。对因督查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督查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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