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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党办发〔2018〕158号 关于成立中共平罗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县委统一领导、县委办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提高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开展党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履行好党务工作的主体责任,规范高效落实好党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经县委决定,成立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有关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确定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推进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处理加强和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等。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李彦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吴永福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谢丽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超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朱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成员:姚东海县委办主任
魏振国县政府办主任
梁海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樊利军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明忠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兆芹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罗占华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许赛县委办副主任
叶荣宏县网信办主任
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直属支部书记
县委党内法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姚东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的推动落实及办公室日常工作,许赛同志负责县委党务公开具体工作。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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