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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9-00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标  题: 平政办发〔2019〕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政办发〔2019〕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平罗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5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向着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督导〔20172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教育科学和谐理念为引领,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提高公民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教育思想、教育条件、教育管理和教育水平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常住人口规模需求。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使教师、校舍、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优化状态,切实提高政府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保障程度,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质量大幅提高。力争三年内,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三大类31指标全部达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3月—2018年9月)。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机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召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复验认定的基础上,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三大类31项指标逐校核查,找出差距和不达标项目,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台,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把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作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全力抓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抓好城关一小扩建项目,着力实施大班额化解工作,科学合理调配师资,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师资均衡配置取得显著进展,基础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创建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12月)。全面落实改薄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的配备全部达标,更新使用年限已满的计算机,加强学校网络及多媒体教室建设,使每所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小学不低于2.3间,中学不低于2.4间,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按照《平罗县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平政发201646号)精神,通过调整县城中小学招生区域,实施县城区域内联合办学模式,进一步均衡各学校生源,有效化解大班额现象,县域内56人以上大班额全部消除。控制学校办学规模,解决县城一小、二小、回小、四小、六小、八小、回中、四中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体育活动场地不达标的问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7%96%以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教师配备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骨干教师比例、学科结构全部达标,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政府会议精神,召开本部门动员会,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到2019年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指标通过自治区验收。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对标自查,查漏补缺,对不达标的项目全力整改,对处于临界状态的指标进一步加强,城乡学校布局结构更加合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校际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化解乡村弱”“县城挤的问题,城乡师资配置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三大类31项指标全部达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通过国家验收。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国家性,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财政对城市教育费附加的统筹比例达到100%,县财政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强教育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并将所有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政府承担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同类学校的教师待遇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一致,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进一步明确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力争每年有所增长。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2.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责。根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提供师生安全保障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管理职能,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县、乡镇政府在制定城镇建设规划时,必须考虑学校布局和建设,要负责新建、扩建中小学建设的选址和征地拆迁工作。

3.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在城乡学校发展合作体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城乡学校共同体管理模式,城乡学校紧密联动发展,积极开展发展共同体特色创建、环境美化、教师互派、师资培训等活动。

(二)合理配置,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稳妥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优化总体结构,提高学校规模效益。加快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到十三五末,力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标准化率达到100%。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学区。

2.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抓好中小学教学设备与设施标准化建设,并加快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步伐。积极构建中小学校园数字化环境,完善以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主播教室一网三室为特质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框架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以数字化、交互性和多媒体为标志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逐步实现教学资源、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应用的全面数字化。高质量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再研究、再实践、再创新。深化教育技术装备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广泛应用,加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依托教育信息化示范县创建,促进教学模式创新,切实提高师生信息素养,提高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城乡师资队伍均衡。

1.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严格编制管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配编标准。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县域范围内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机制,完善教师流动管理办法。采取行政推动措施,不断加大城区学校教师支教力度,帮助提高农村师资素质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政策,在评优评先、工作奖励、职务评审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完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分层次、分类型推进教师培养工作,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素养。扎实开展三名工程活动,搭建名师展示舞台,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3.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校长的选拔、任用、交流、培训、监督、评议和考核奖惩工作,提高整体素质。强化乡镇与学校领导班子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强化任期目标考核。加大学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鼓励和选派城镇学校优秀干部到农村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职务,充实提升农村学校的领导力量,推动城乡学校管理人才流动。

(四)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建立德育研究组织和研究网络,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研究,创新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挖掘平罗地方人文资源,建设德育地方课程。进一步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育人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建立完善校园文化保障机制和检查评估制度,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推进创新素养教育,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有效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科研兴教战略,积极推进校本研修制度建设,推进小班化教育实验研究。以研究、探索和实践有效教学为抓手,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的监测,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完善招生评价办法,扩大重点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的比例,构建有利于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进一步深化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培育新的发展亮点和特色,努力打造一批优质教育品牌。进一步重视体育、卫生、艺术、科普等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学籍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制度。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促进依法办学。健全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制度,严格控制择校生。继续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

1.切实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学区招生原则实施招生工作。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逐步提高和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范围;落实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2.立健全进城务工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制定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意见,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当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待遇,推进教育公平。规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3.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体之中,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入学,扩大随班就读规模,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平罗县争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马莉方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郭建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县教体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局、文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妇联、残联、各乡镇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雍珍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做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教体局:负责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加强中小学校管理,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辍学率达到指标要求。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监控教育质量各项指标;调整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审核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会同公安、司法、文广、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组织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互联网+教育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会同编办、财政局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全县基础教育发展需求,核定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发改科技局: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建设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会同教体、财政、住建等部门督促检查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配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年报统计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数据填报工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普查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财政局:确保县级财政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50%;将足额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专款专用;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好三免一补资金,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国土局: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优先保证审批中小学用地,确保中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在用地审批程序上为中小学建设项目依法简化手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人社局:会同教体等相关部门依据人员编制核定和实有人员情况,做好进人计划和人员流动管理。协同教体、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等工作。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公开招聘、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职责创造条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

住建局: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中小学危房的鉴定和改造工作。

公安局:加强户籍管理,协助乡镇、教体部门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护校安园行动,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协调学校开展好学校安全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自我防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防艾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综治保安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严格规范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现人员编制年度动态管理。

卫生计生局:指导学校开展好公共卫生工作,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学校卫生安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督促学校不断完善卫生保健设施,做好对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文广局: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指导和辅导,指导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好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税务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

市场监管局:配合人社等部门清理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加强学校及周边饮食卫生监督管理,对学校周边食品市场的整顿,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关注留守儿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女学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摸清残疾儿童入学情况、做好残疾儿童就读信息等档案资料,加强对残疾儿童父母的教育,积极鼓励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团县委:做好希望工程工作,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会同教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发展学生团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维权工作。

各乡镇:加强对本乡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力量全力做好流失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确保适儿童少年入学率、辍学率、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及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指标要求。协调整合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承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巩固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教育发展的整体大势,也是全县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投入,统一思想认识、知晓评估标准、熟悉评估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投身到争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中来。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一把手主抓、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责任,加强督导。县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协调会,听取各成员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县政府与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敷衍塞责、拖拉推诿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相关文件链接:http://www.pingluo.gov.cn/xxgk/zfxxgkml/zcjd/201903/t20190325_1337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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