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21/2019-0002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0日
标  题: 平党发〔2019〕9号 中共平罗县委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党发〔2019〕9号 有效性: 有效

平党发〔2019〕9号 中共平罗县委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党发〔2019〕9号

中共平罗县委  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

平罗县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谋求发展新优势,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奋力开创新时代平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9年开始,举全县之力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同时,统筹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双拥模范县、国家法治先进县创建活动(以下简称“五城联创”)。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五城联创”活动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展各种城市创建活动,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县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无邪教示范县、第二批国家健康促进县、全国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县、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城、自治区卫生县城、自治区食品安全先进县、全区禁毒示范县、全区转移就业示范县”等多项荣誉,连续8次荣获全区双拥模范县,三次跻身“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2018年底位列第73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是,与区内外先进县区相比、与现阶段城市化的要求相比、与奋力开创新时代平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建设目标相比,我县在城市设施建设、城市环境改善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开展“五城联创”活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县域竞争力、争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需要,顺应城市发展的大趋势,符合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五城联创”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以鼓劲、创新上台阶的决心和魄力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切实做到以创促建、以创促改、以创促管,确保“五城联创”目标按期实现。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扩大自治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坚持党政主导、以城带乡、以创促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坚定不移地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上下功夫,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上下功夫,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力争2年内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再经过1到2个周期的努力,梯次实现“五城联创”目标,大力营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全面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美誉度,打造美丽城市、美丽乡村,营造文明新风、塑造美丽心灵,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惠。

(二)责任主体。以全县规划区为主,县域内各乡镇、部门、行业、单位、企业、社区、行政村均为创建工作责任主体。城关镇、各小城镇、中心村均为创建工作主战场。县委宣传部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为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牵头单位;县司法局为创建法治先进县牵头单位。设立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双拥模范县、国家法治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上下联动、全民参与。“五城联创”活动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牵头部门组织推进,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实施,实现县乡联动、整体提升。注重发动和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五城联创”活动深入人心,成为全民行动。

2.坚持服务发展、民生优先。正确处理好创建活动与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创建。正确处理好创建活动与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关系,创建的过程就是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的过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五城联创”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3.坚持目标引导、协调推进。按照国家制定的创建指标体系、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建立目标体系创建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分步推进、梯次达标。建立城乡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强指标衔接,整体统筹推进,突出“联创”特色,提高创建效率。

4.坚持以创促建、建管并重。“五城联创”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卫生、绿化、环保、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做到以创促建。注重建管并进、强化管理,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依法、有序管理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发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在“五城联创”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其他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修订版),确保全县在推进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青少年成长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10个方面的指标全部达标,力争2020年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通过1到2个周期的努力,成功创成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1.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一是通过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培训、专家辅导讲座、基层宣讲、文艺下乡、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德耀平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为统领,扎实开展文明细胞创建、诚信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公民素质提升、民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牵头领导:谢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严格规范政务行为,提高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创新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强化对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管。三是加强政府部门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支持加大监察力度,全面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财经纪律,扎实有序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清理整治“三不为”,坚定不移纠“四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牵头领导:朱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3.打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县域经济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完成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试点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到隐患早预防、苗头早发现、矛盾早解决。五是强化诉讼监督,完善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六是提高政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组织开展好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和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七是全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八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基层人民政治权利。

牵头领导:任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府办、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残联、各乡镇

4.打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以开展市场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积极营造安全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广告市场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二是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导成熟消费、节约消费和文明消费,营造和谐的消费关系和安全的消费环境。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充分使用全国企业信用共享数据,以发挥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及市场经营行为监管中的整体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四是全面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在“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每个行业都要树立自己的服务品牌,推出1个以上优质文明服务示范点。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

5.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形势政策教育,以“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深入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加快教育布局调整,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加强公共场所道德约束,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四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整合公共管理资源,加大市政公用设施管护,抓好主干道路和重点地区环境建设。加强交通管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加强公益广告宣传,营造“五城联创”的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谢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文明办、公安局、教体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文广局、团县委、运管所、各乡镇

6.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加强学校教育,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上,以各种节日和纪念日为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传统美德教育。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及社会教育,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牵头领导:郭建军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文广局、各乡镇

7.打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一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镇化发展,建设特色城镇、美丽乡村,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加快“三供一业”、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与县城互联互通,促进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与县城深度融合,加强县乡村对接联动,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均等化。二是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完善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是打造整洁有序的公共场所秩序。四是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化健康平罗建设,抓好县域综合医改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上取得实效。五是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深化媒体融合改革,加快城乡文化资源互联互通,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文化大县向文化强县转变。六是完善镇(乡)村体系规划,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及村庄实用性规划。完善水电路气暖等基础设施,逐步消除零散村庄和“空心村”,推动产业、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推动产业、设施、环境和功能全面提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探索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让村庄变的更干净,让农民住的更舒心。

牵头领导:周福祯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各乡镇

8.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制,提高技防、人防、物防水平。二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惩治力度。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种养、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健全各类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四是落实安全生产指标。五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坚决杜绝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事件发生。

牵头领导:任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9.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一是加强环境保护。坚持生态立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践行“两山”理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家园、生态旅游、生态文化工程。二是实施绿色工程。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构和制度,坚持用规划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园林绿化整体效果。以公园、广场建设为重点,实施大环境绿化、绿色长廊工程、唐徕渠景观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水平。实施城市景观建设,精心设计城市标志性景观和建筑,建设城市雕塑、景观小品等。大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

牵头领导:李绍峰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卫生健康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各乡镇

10.打造共建共育新格局。一是深入开展城乡共建。坚持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的原则,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开展地企共建。坚持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不断深化地企合作。驻平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大力支持城市建设管理积极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驻平单位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氛围。

牵头领导:谢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政府办、文明办、总工会、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驻平区(市)属各单位、各乡镇

(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对照国家验收指标,确保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安全、重点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满意度调查10个方面的52项测评指标全部达标,力争2022年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评审,2023年跨入国家卫生县城行列。

1.组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县爱卫办组织机构健全,各有关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各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及其他行业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向学生、患者及其亲属、社区居民、干部职工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类公共场所和县电视台设健康教育栏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积极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3.市容环境卫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制定市容环境卫生长期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环卫设施、建筑工地管理、建成区绿化、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等达到相关标准;卫生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市容美观有序,市场管理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周福祯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4.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加强县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保证县城居民饮水安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牵头领导:李绍峰

牵头单位: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德渊集团、城关镇

5.病媒生物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防治人员、经费落实,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病生物监测工作;通过合防治,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要求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各部门、各单位

6.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具有有效证件,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食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从事采购、生产、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经营过程符合相关规定;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宾馆、美容美发店、网吧、影剧院、图书馆、商场等场所管理规范,设备齐全;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水务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文广局

7.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免费、规范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财政局、发改局

8.社区和单位卫生。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区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作用;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卫生楼(院)创建活动;社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9.乡镇辖村卫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合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机构完善;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户创建;自来水普及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村庄主干路硬化平整。

牵头领导:周福祯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务局、各乡镇

10.满意度调查。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提高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度,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三)全国法治先进县。对照《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普法办〔201210号)文件精神,确保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民主法治、基层民主、依法治理等10个方面工作达到《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力争2020年创建法治环境佳、法律服务优、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法治平罗”,跨进国家级法治县城行列。

1.推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保障和促进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办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2.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畅通、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牵头领导:李绍峰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检察院、人社局、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业园区

3.坚持公正司法。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司法公信;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权威。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力度,确保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4.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律八进”建设标准和考评体系,推进基层普法常态化,全面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和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强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和指挥协调的作用,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到各工作站(室),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5.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扩大基层群众民主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务公开等制度,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牵头领导:谢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四)全国双拥模范县。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双拥模范县创建指标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军民融合有效推进、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分项目等11个方面的指标全部达标,力争2019年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县提名资格。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有双拥工作内容。落实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述职(有书面述职报告);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档案资料齐全;双拥工作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发布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编印工作刊物、开办双拥网站或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重视培养和宣传双拥先进典型。

牵头领导:谢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教体局、文广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乡镇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设立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建立保障措施,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充分发挥部队装备、设施、场地的民用效能,支持地方建设发展。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积极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深入推进拥军活动,支持部队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部队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积极配合部队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军供站为部队提供优质服务。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标志;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民政局、发改局、教体局、文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各乡镇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驻军部队年初有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开展扶贫帮困,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有援建项目、有部队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积极参加贫困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参加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支持驻地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牵头领导:赵登科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驻平部队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双拥政策规定,制定创建奖励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现役军人乘坐市内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年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及时妥善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政策,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财政预算且按时足额发放。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编身份随军家属,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军队退休干部得到妥善安置,落实政治、生活、医疗待遇。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交通局、文广局、医疗保障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公安局、各驻平部队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难群众。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驻平部队与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共建活动。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牵头领导:赵登科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

(五)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对照《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创建标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要,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风险隐患专项治理为重点,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为载体,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为支撑,以平安建设信息化智能化为引领,以平安建设责任考核奖惩为抓手,创新完善平安创建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罗。

1.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县、乡镇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大力组织开展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建设宣传,为创建活动营造氛围。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2.平安建设工作中注重联动融合。加强社会力量统筹、资源共享,加强地区协作、条块结合,加强工作联动、协调配合,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各乡镇、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增强工作合力,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局面。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各乡镇、各部门

3.平安建设工作中注重开放共治。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市场思维、市场机制推进平安建设创新,运用利益引导、商业运作推进开放共治,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外包、保险等方式化解矛盾、防范风险。注重加强对各类企业的引导,企业能够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工信局、各乡镇,各园区

4.平安建设工作中注重民主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有效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注重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基层协商得到稳步推进。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提升平安建设效能,积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牵头领导:蒋新录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5.平安建设工作中注重科技创新。能够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进职能优化、机制变革,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建立科学的数据标准体系,实现政法平安建设专业数据、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互联网数据集成应用。善于运用智能化手段,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挖掘,实时关联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从中找到犯罪规律或趋势,推动由事后追溯向事前预测预警预防转变。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平安建设视联网、特别是“雪亮工程”等建设富有成效。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6.平安建设工作中注重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发现并依法惩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没有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没有发生严重产品质量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在全区造成重大影响的敌对势力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事件,没有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没有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法轮功”反动宣传煽动案件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案件和问题。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治安案件查处工作位居自治区前列。没有发生在全区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对一般群体性事件能够依靠自身力量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没有发生在本地级市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数量低于全区平均水平,能及时发现并主动扫除本地区黑恶势力犯罪。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消防大队、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平罗县“五城联创”工作指挥部,下设“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国家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五个工作组、一个督导组、一个专家指导组。(组织机构另行发文)。

(二)统一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2月)。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创建任务表,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五城联创”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2.争取提名阶段(2019年3月—2020年12月)。“五城联创”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治理,建立督导通报、电视问政机制,积极联系区市相关部门,营造创建氛围,争取创建提名资格。

3.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召开创建工作阶段推进和总结会议,专题布置重点工作任务;分阶段开展自我测评,确保2022年年底前各项创建目标全部测评指标达到或超过测评体系要求。

4.迎接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回头看,按相关《测评体系》要求,查漏补缺,做好各项测评指标的检查整改、巩固提高工作,做好各创建目标的申报汇报工作,接受国家考核验收。同时研究制定巩固创建成果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规则和考核机制确保创建成果不反弹,创建工作长效化。

以上工作步骤为“五城联创”总体时间路线图,各创建目标可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调整各自创建工作时间表,要求所有创建目标先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通过验收。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五城联创”工作的投入保障机制,将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方案为总体方案,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总方案和各创建目标测评体系,将方案和《测评任务分解表》进行再细化、再分解,于3月1日前将子方案和组织机构名单报“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备案。各责任单位及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强化领导,制定具体措施,狠抓落实,把创建的每一项任务落实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的创建格局。

2.强化督导落实。“五城联创”工作由创城办联合重点项目工作组采取“现场督导、明察暗访、电话督促、约谈督办”和人大政协视察、检查等形式,实行台账管理制、销号制、问责制、公开承诺制、督导协调推进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质询、咨政评议机制,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增强工作执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推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实行年初建账、半年盘账、年底销账,适时酌情开展专题电视问政活动。督导工作要做到“三结合”,即:将每月的督导结果与日常考评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及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负责人由纪委监察委及时进行问责;对受到督导组多次通报表扬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部门要列入重点培养对象提拔使用;对执行有力、推进有方、落实有效的单位,加大奖励力度,对敢于突破、在打造亮点上有新作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考评加分。县考核办要将创城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同时设立创城单项奖,表彰在创城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

3.抓好工作重点。要紧紧围绕“五城联创”这一主题,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选准突破口,找准创建载体,一抓到底。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抓落实,促进和带动各行各业的创建活动。要整合资源,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块负总责、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创建模式,做到“城乡互动、军民互动、干群互动、经济文化互动、软件硬件互动”。

4.加大舆论宣传。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工具和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五城联创”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民行动共创文明的浓厚氛围。县电视台要开设“五城联创”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宣传《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制作公益广告,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区市级媒体集中宣传我县“五城联创”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提高知名度。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对不文明行为及不履行创建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引导市民树立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