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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9〕1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1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9-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号)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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