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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9-0009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2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19〕6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64号

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中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梳理,共分解重点工作37项,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改革内容及目标

(一)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流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二)改革目标。2019年上半年,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75个工作日,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底,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管理体系。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和技术特别复杂等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以及可能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报请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强化推进措施。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指定一名熟悉项目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各部门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合并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推进项目审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及时将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基本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统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方面要求,做好本部门涉及到的项目审批过程中审批环节的精简,审批阶段的合理划分,审批项目的分类管理、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的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全要素跟踪监管。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措施和成效,每月20日前经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运行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3楼南运行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pj0952@163.com。联系电话:6095376。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促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清单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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