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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9-001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对市 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评价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19〕93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对市 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评价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93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对市 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对市 县级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试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48号)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迎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为重点,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有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价重点

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是指对县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评价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及与履行教育职责相关的部门。内容主要包括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19年相关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共涉及6个方面、25项内容、45个评价指标。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将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到各相关部门(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此次迎接自治区对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8月25日—2019年9月5日)。

1.制定工作方案。由县教体局草拟“迎评”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县直有关部门。

2.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召开迎接评价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

3.明确责任分工。对“迎评”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向县直有关部门印发有关文件、资料、表册,并就“迎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自查自评阶段(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2日)。

1.研读指标体系。各有关单位相应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学习安排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读指标,熟悉流程,明确职责。

2.开展自查摸底。各有关单位对照评估标准采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的方式,逐块逐项深入全面地展开自查,并形成“有标准、明实情、知缺口”的书面自查报告。

3.建立明细台账。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结果,认真统计分析,建立工作明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单位的自查问题及整改工作一览表(附件2)于2019年9月12日前报送县教体局对应的责任科室,责任科室汇总后报送县教体局教育督导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0日)。

1.制定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规定工作时间。

2.认真整改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整改报告,认真梳理,倒排工期,有效整改,确保达到评估的标准。

3.整理上传档案数据。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档案整理,核实相关数据,并按要求将相关文件材料转换成符合上传要求的电子格式。有关文件、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于9月15日前报送教体局教育督导室,电子文档按要求发送至邮箱pljydd@126.com。电子文档以C级指标命名文件夹,报送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印章,并对真实性负责。

4.完善档案资料。根据评价意见,全面完善评估档案资料,修改自评报告,按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于9月20日前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报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要在9月20日前,通过自治区教育督导评估系统平台,上传自查评估报告相关佐证材料(主要是本级文件通知、会议活动、经验做法、工作图片等)。

(四)接受实地评价阶段(2019年9月下旬—2019年11月中旬)

迎接自治区实地评价。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制作展板、视频、宣传手册,做好迎接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教体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主任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全面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2017年国务院启动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2019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这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首次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是对市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是国家教育督导制度创新,是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保障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三)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确保迎评工作有效推进;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把握对县人民政府评价要求,统筹安排,对照评价标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查指导。县“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过程性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自评工作按时按目标完成。

http://www.pingluo.gov.cn/xxgk/zfxxgkml/zcjd/201910/t20191021_1807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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