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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0-00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19〕117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11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5〕26号)精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和县委深化改革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奋力开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增强政治性作为思想灵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实履行残联组织政治职责,团结带领全县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坚持服务工作大局,不忘初心推动发展。把增进先进性作为价值追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向,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让广大残疾人能够通过改革得到便利与实惠,增强残联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激发发展活力。把增强群众性作为关键任务,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眼睛向下,保持和增强同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构建残联、社会、残疾人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服务新格局,不断激发残疾人事业发展新活力。

(四)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查摆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基层,脱离残疾人群众的倾向,着力解决基层组织薄弱、服务能力不强、工作创新不够等问题,强化“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准确把握残联的组织定位、工作定位,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提供多层次、多类别、个性化的有效公共服务。

三、改革目标

全面落实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要求,健全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成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建立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使残联组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残联组织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残疾人事业民生工程、社会工程、德政工程作用进一步彰显,残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改革残联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平罗县残疾人代表大会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占60%以上,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助残社会组织代表、助残志愿者代表的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各类别残疾人委员数量。设立主席团主席1名,主席团副主席5名,聘请主席团名誉主席1名。

3.强化残工委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用,进一步健全残工委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助残合力,加快构建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有力的残疾人工作格局。

4.优化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优化县残联内部机构职能设置,通过融合机构、优化职能,进一步形成面向基层,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群众性组织。将就业所、康复办合并为就业康复服务中心,增设残疾人事业统计、调查,文化体育职能,综合办公室增设信息宣传、财务计划管理职能。

5.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县残联主席团每年要召开一次残疾人工作会议,审议工作报告,总结和安排部署残疾人工作。建立兼职副理事长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

6.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的机制。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落实办公和活动经费、场所、设施,加强组织建设、能力建设、阵地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加快推进专门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充分发挥协会的号召力、引领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服务活动。鼓励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把自强不息、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勇于创新,取得突出成绩的社会各界残疾人推选出来,担任协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有效推动残疾人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残疾人组织服务水平。

(二)改革干部管理方式

7.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调整县残联领导班子结构,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残联领导队伍。残联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增设挂职副理事长1名,兼职副理事长3名。挂职副理事长挂职期为2年,兼职副理事长兼职期与本届理事会一致。领导班子挂职成员根据残联工作特点,选派相关部门分管残疾人事业的副职担任。领导班子兼职成员由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行业骨干、基层一线代表、优秀残疾人干部、残疾人亲友、残疾人事业的专家学者、优秀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残疾人组织带头人等担任。

8.打造专兼挂干部队伍。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用残联专职干部,县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选拔基层残联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进入县残联挂职、兼职,县残联机关干部到基层、上级残联组织挂职、兼职,挂职、兼职干部比例达到10%左右,任期一年。县、乡残联执行理事会增设1名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强的挂职理事,选用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等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兼职工作者。县残联挂职干部以所挂职单位管理为主,不转人事关系,年度考核由所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兼职干部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要把兼职工作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单位为挂职、兼职干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供一切必要工作保障。

(三)建立完善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运行机制

9.建立残联兼职副理事长轮值制度。兼职副理事长每月到县残联驻会工作不少于2天,遇特殊情况随时到会,参与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残联阶段性重点工作,联系部门、乡镇协调推进残疾人工作,充分发挥残联兼职副理事长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借助所在工作行业优势,更好地宣传、教育、联系和服务广大残疾人群众。

10.密切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建立县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联系1个乡镇残联;联系1个村(社区)残协;联系1个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含公办、民办机构)或联系1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就业基地、培训基地;联系3名以上残疾人群众,每年下基层联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0天。县残联干部职工联系1个村(社区)残协;联系1个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含公办、民办机构)或联系1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就业基地、培训基地;联系5名以上残疾人群众,每年下基层联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

11.加强乡镇残联组织。加强乡镇残联组织建设,明确或优化工作职能。配齐配强乡镇残联班子,乡镇残联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团主席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席由残联理事长担任,配备残联主席1名,副主席1名,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会理事不少于2名,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由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理事由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村(社区)一线残疾人工作者兼任。按照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的有关规定,选聘符合条件、热心残疾人事业、工作能力强、自身素质高的担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城关镇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名,其他乡镇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

12.加强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健全村(社区)残联组织,在各村(社区)残协配备兼职主席1名,配备副主席1名,委员1名。残协主席由村(社区)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副主席、委员由残疾人及其亲友担任,将残疾人致富带头人、残疾人自强模范、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等优秀残疾人吸纳到基层残协委员中来。村(社区)“两委”班子要有一名成员负责残疾人工作。鼓励支持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

13.打造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服务残疾人体系,形成以县残联为主导,以乡镇残联为骨干,以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以县残联为组织网络的“中枢神经”,将县残联的“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前移”和“下沉”。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成为基层残疾人事业的“神经节点”,发挥所在岗位的优势,加强与所在区域残疾人群众的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为所辖地区的残疾人群众服务,发挥出“千里眼”、“顺风耳”、宣传员、联络员的作用。县残联工作人员“下行”挂职、兼职,乡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上行”挂职、兼职,实现人员和服务双向对流,充实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将残疾人工作服务触角延伸到残疾人千家万户。加快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的投入使用,补齐残疾人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等综合服务。加大“互联网+助残服务”信息化应用,推进“一站式”办理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支持规范化康复站、日间照料中心、寄宿制托养机构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4.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动残工委成员单位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维权、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为残疾人兴办实事,建立各成员单位高效协同和督促检查落实工作机制,及时召开残工委协调会议、残联主席团会议,研究制定残疾人各类优惠政策。邀请县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协助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残疾人12385法律服务热线作用,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协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维护好残疾职工、青年、残疾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残疾人学法守法用法,坚定不移的听党话、跟党走。

15.坚决打好残疾人精准脱贫攻坚硬仗。将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运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成果,配合扶贫部门切实做好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家庭比对工作。实施《平罗县残联残疾人脱贫攻坚养殖产业扶贫三年行动(2018-2020)方案》,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以帮扶资金、帮扶饲料、帮扶饲草、帮扶养殖技术为抓手,开展帮扶活动。整合残联辅具适配、托养服务、实用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集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抓实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千名高级手工艺师”培养行动等特色扶贫项目,保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到户到人,确保2020年贫困残疾人脱贫。

16.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突出项目载体带动引领、示范效应,高标准打造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将残疾人扶贫政策与产业引导、帮扶项目与就业岗位、实用技术普及与致富观念转变紧密结合起来,对农村残疾人开展“双送双扶”等帮扶活动,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结对帮扶等方式,激发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致富。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确保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全面推广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实现辅助器具全覆盖。大力推动康复与教育、残疾与健全、医疗与康复等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扶残助学机制,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大中专子女资助政策。持续推广开展残疾人文盲扫盲普及工作。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政府10%的公益性岗位用于残疾人或残疾人专职委员就业。鼓励残疾人积极主动创业,全面落实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机制,动员各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预留岗位招录残疾人就业。建立建全“一户多残”、“老养残”、“残疾人建档立卡户”、“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分类照顾、托养照料服务等制度,加大因病因灾致贫的残疾人家庭救助力度,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17.加快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补齐残疾人民生保障短板,逐步提高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参保率分别达到96.4%、98%以上。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切实保障残疾人住房需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提升残疾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文化体育发展水平,定期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岗位提升培训班,支持残疾人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每年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50人,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致富项目100户,辐射带动残疾人增收。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全县每年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不少于100人。加快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18.激发残疾人内生动力。激励支持残疾人建功立业,唱响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残疾人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扎实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中国梦、自强梦”主题活动,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三大战略”、乡村振兴、深化改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等方面,既做经济社会发展的受益者,又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大力开展残疾人致富能手、创业之星、道德模范培树活动,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树标杆、推典型,激励和带动更多残疾人自强自立。开展残疾人自强模范评选活动,引领带动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服务社会、建功立业。利用“全国助残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系列活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引领本类别残疾人创造无愧于时代的精彩人生。

(五)创新残疾人工作载体和方式

19.全力推动“智慧残联”建设。创新智能服务体系,建好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在残疾人工作中的运用,建设“智慧残联”,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管理与匹配、服务提供、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残疾人服务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服务事项统一申办、服务资源统一调配、服务流程统一跟踪、服务效果统一评价。搭建区、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联动的残疾人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信息“一数一源”、需求“一人一案”、服务“一网通办”“一卡通行”,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20.全面提升社会化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扩大示范带动效应,提升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融合助残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加强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建设。引进实施慈善公益项目,培育提升本土化慈善公益项目。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联动,充分发挥社区、家庭、邻里的作用,开展好“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

21.打造廉洁高效“阳光残联”。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惠残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健全残联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本级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坚决杜绝人证不符问题,确保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2.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县、乡镇两级残联工作民意调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探索建立县域残疾人服务状况监测评价体制机制,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作为重点监测评价内容。将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了解民意动向,及时改进工作。

(六)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保障

23.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提请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残疾人工作汇报。县人民政府听取残联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保障残疾人重点工作、重点活动开展。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职汇报,部署事关残疾人民生福祉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政策问题。探索建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为残疾人事业办实事制度,推动各成员单位制定普惠性政策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的诉求,支持残联推动实施特惠性助残政策和项目。县残联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中央、区、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县委和人民政府有关会议。

24.支持参与民主政治建设。重视发挥残联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拓宽残联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支持残联依法按程序推荐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人选的提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残联理事长提名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政协委员。残联要组织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残疾人加强学习,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不断提高建言献策水平。

25.完善残疾人工作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将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入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预算安排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财政预算安排残疾人工作经费要达到规定标准。落实残联挂职、兼职人员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将乡镇残联工作经费、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村(社区)“两委”负责残疾人工作成员岗位补贴纳入财政预算。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残联党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改革工作。成立县残联改革实施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分县残联理事和乡镇残联理事长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督促各项改革任务的全面落实,研究解决改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平罗县残联改革稳步实施。

(二)抓好落实。广泛开展残联改革宣传解读,深化社会各界对残联改革的认识和支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形成人人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县残联改革实施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对部门单位落实改革任务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纠正偏差,确保残联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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