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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0-0006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8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0〕47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0〕4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局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9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一单三库(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库),在做好内部双随机监管的基础上,依职责牵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检查工作,确保2020年底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目标,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基本确立,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责任单位应根据自治区级统一抽查事项清单,在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统筹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各相关部门要应及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相关网站和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开,根据事项清单对本部门抽查事项库进行完善和更新。

2.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各责任单位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指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流程

1.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不得随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抄告市场监管部门。

科学制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可以采取不定向方式确定检查对象,根据其经营范围确定参与部门和抽查事项;可以根据对市场监管风险的研判,确定联合抽查的范围并明确参与部门及所需抽查事项;可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将相关部门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在特定领域开展联合抽查;可以将联合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水平较差或存在重大隐患的检查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要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及参与部门,负责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组织协调检查日程安排、工作进度、检查方式等事宜。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要综合考虑辖区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对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抽查要求的,采取直接委派或上下联合、跨区域联合等形式进行随机匹配。

3.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模式可采用综合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检验检测等工作。

采取实地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每次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抽查情况报告,报告包括抽查时间,检查对象数量、抽查内容、抽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4.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相关部门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自治区平台进行公示并记于检查对象名下,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档案管理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将监管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备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违法线索,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抽查检查结果各部门要互认、健全和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5.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涉及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要按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检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立案查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三、工作步骤

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完善更新两库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做好抽查资料的整理工作,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对本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税务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室。县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提供配置人员和经费保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严格问责,又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督查检查、网络监测、抽样复查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不断提升联合随机抽查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工作调度。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本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设责任,认真抓好组织、指导、督促、推进等工作。要加强工作信息报送,于531日前、1130日前将本部门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和抽查数据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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