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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0-001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7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拟收回徐文明国有草原使用权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政复〔2020〕4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拟收回徐文明国有草原使用权的批复

平政复〔2020〕42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平罗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拟收回徐文明国有草原使用权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0253)收悉。

为了平罗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收回徐文明国有草原使用权40。望你局严格按照土地收回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07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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