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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0-001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0〕75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0〕75号

各乡镇、各部门、平罗工业园区:

现将《平罗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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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监管更准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我县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规发〔202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补齐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力争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项目建设审批便利度、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不动产登记办理、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度,便利企业融资、强化市场主体法治保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包容普惠创新环境13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着力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建立开放包容性市场环境,确保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项目施工许可分别控制在1个、4个和40个工作日,各部门(单位)的政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例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稳定在90%以上,不断改进完善全县营商环境,营造亲商、兴商、安商的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1.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效率。深化一窗一网通办,将企业开办涉及到的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用工信息登记等全部办理事项实现线上一网一界面、线下一窗一表单,推进电子证照、企业电子印章应用,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2.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规发〔20202号)要求,对298项涉企经营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年底前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3.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定的不合理准入限制,严禁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放进程。完善外商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保障外商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4.推进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需办理的行政许可、认证、检验检测等管理措施,公布新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对继续保留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扩大告知承诺”“先证后核审批范围。完善强制性认证制度,优化产品目录结构和办理认证的流程及时限。

5.有序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以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为重点,放宽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全面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实现按市场化原则自负盈亏经营。

(二)提升项目建设审批便利度(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分别牵头)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四个统一全流程全覆盖要求,20206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联合作业模式,开展施工图取消审查试点,缩小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公布项目承诺制事项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进系统融合、数据共享,实现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加快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平台,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行为。

2.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强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服务,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优化临时建筑规划管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审批、工业用地出让审批、渣土处置许可等,加强信息数据共享,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事项和材料。2020年底前园区全面完成区域评估评审事项,土地供应环节不再就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

3.大幅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2020年底前力争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认定事项压减三分之一以上。深化资质审批改革,推广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推进企业资质办理等一网通办。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放开外资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范围。

4.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投资项目线上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修订形成全口径、有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

(三)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国网平罗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分别牵头)

1.优化电力报装服务。压减接电时间和成本,2020年底前采用低压接入的中小微企业,不涉及电力接入外线工程的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涉及电力接入外线工程的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涉及变压器更换及低压公用线路延伸的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客户接电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拓展线上办电服务,推行一证办理”“免填单,实施外线接入一链办理,简化10千伏及以下客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涉及挖(掘)路、绿地占用等审批,涉及行政审批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强化不停电作业专业化管理,减少客户接电投资,执行电价调整提前告知,探索建立停电超过一定频次和时间的处罚机制。

2.优化水气暖报装服务。推行水气暖线上报装”“一窗审批”“一次办好,精简规范水气暖报装流程,建立政务与水气暖接入联动机制,无外线工程接入的用水报装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接入的用气报装不超过7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供暖报装不超过40个工作日,涉及行政审批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1.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2020年底前实现全县查(解)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纯身份信息和地址发生变化的变更登记、依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补换证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权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一般登记及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

2.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把宗地图和房屋分户图存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权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五)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县税务局牵头)

1.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一网办税,实现90%以上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协同推进跨区域迁移注销线上快速办理。梳理更新网上办税缴费、线上线下融合办、线下延期办等清单,扩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范围。优化办税预审服务和税企沟通机制,实现更多办税事项一次办结。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2019年基础上再提速10%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精准制定减税降费政策清单,运用移动端等及时向纳税人推送。开展辅导培训和进企业送政策活动,指导纳税人充分适用降低增值税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社会保险降费减免等政策。提升银税互动普惠效应,扩大申请银税互动贷款受惠范围,扩大无还本续贷模式,实现多缴税费电子化全流程退库。大力整治涉税服务机构巧立名目乱收费等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

(六)便利企业融资(县财政局牵头)

1.持续扩大融资规模。协调金融机构增加贷款额度,落实银企对接签署授信成果,力争全年贷款新增25亿元以上。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鼓励银行业完善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力争信用贷款余额增长10%以上。引导本土商业银行合理确定利率水平,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上年,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2.提高信贷审批和发放质效。鼓励金融机构开辟小微、首贷、还本续贷企业绿色审批通道,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简化续贷业务办理流程,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产品,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降低企业转贷成本,着力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对随意抽贷、压贷、断贷行为的监管,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

(七)强化市场主体法治保障(县人民法院牵头)

1.方便企业退出。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完善政府和法院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破产财税政策支持,出台破产涉税专项规范。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和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步伐,有效解决僵尸企业不愿退、退不出等问题。推行破产土地和房产分类处置。积极做好破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化解破产企业员工已参保但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

2.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畅通产权冤错案纠错渠道,加大涉产权冤错案纠正力度,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创新环境纠纷案件责任承担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延长环境修复赔偿金缴纳期限、合理提取年度利润等方式进行赔偿。依法、高效保障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人权益。

3.加强合同执行。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化办案系统应用,推进执行信息化管理,着力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健全查找被执行人联动机制,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整治执行不规范行为,促进社会治理与法院执行良性互动。推进合同纠纷案件繁简分流,推行减交、缓交、退还诉讼费等举措,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八)加强就业服务与劳动力市场监察(县人社局牵头)

1.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围绕解决企业用工需求,推行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开展企业用工动态分析,为企业用工提供精准服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推进跨区域协同共建、资源共享。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对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简化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实现就业手续不见面办理。

2.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加大小微企业和工程建设领域用工侵权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加大违法用工、网络招聘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九)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县发改局、财政局分别牵头)

1.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对于国家规定的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由招标人直接发包。优化招投标流程,招标人自主预约交易场地后即可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和中标人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订立合同,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优化招投标线上服务,推动数据互联共享,提升招投标保证金缴退效率。完善监管机制,严肃查处招投标乱收费等行为。

2.创新政府采购监督和服务。推行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管理,优化采购办理流程,探索建立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协同推进政府集中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推进网上办理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核,有效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强化全流程采购监管,增强采购透明度,畅通供应商维权通道。

(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县审批局牵头)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落实中央层面取消下放和改革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多部门、多层级重复审批事项,修订规范地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整治变相审批。评估现有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范围内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除涉及安全因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各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例达到100%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3.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协同做好对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事项开展新一轮四级四同确认。按照央地数据共享标准,及时对接建立数据资源共享需求清单,实现更多高频事项数据共享应用,相同事项在不同区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五统一要求,协调推动各专业审批系统与宁夏政务服务网全面对接。加快政务信息化改造提升,整合各类政务门户网、移动应用,实现一次注册、单点登录、多处认证、全网畅行,用好我的宁夏政务APP,力争APP县域内可办事项达到200个左右。

4.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重构,制作直观易懂的办事指引。依托系统联调、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通过全科工作人员受理,采取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套标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服务模式,使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推出全生命周期系列套餐,通过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平台流转,实现标准化服务。

(十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1.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单位培育等工作,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大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和代理服务机构培育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加快转化运用。全县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提高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一次性受理率,审查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2.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意见,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压减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办理时限,重大复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半月(不含专利无效程序中止、鉴定等时间)。

(十二)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2.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稳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豁免清单等制度机制。围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工作,探索推进信用监管示范,配合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提升重点监管协同能力,对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重点检查。

3.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及时制止选择性或一刀切式执法,坚决防止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监管。

4.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外资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实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依法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5.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完善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着力推动解决政府部门不履行承诺合同,减损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2020年底前对政府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的欠款要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要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尽快解决,不能增加新的拖欠。

6.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降低偏高收费。结合疫情影响,适当减免本年度会员企业单位会费。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全面自查收费情况,2020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202010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十三)营造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县发改局牵头)

1.进一步优化创新服务环境。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优化科研项目申报管理流程,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落实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强化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扩大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中小学校办学等自主权。

2.切实优化人才引进服务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简化引进手续、优化审批服务,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级急需人才。对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开辟专门渠道,提供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充分赋予用人单位引才自主权,采取灵活多样的引才方式,有效调动和激发用人单位引才积极性。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措施,为技能人才干事创业、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

3.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扩大优质服务供给。积极疏通社会资本进入社会服务消费领域的堵点,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和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入融合发展,加强服务业标准与认证体系建设,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范围。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深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4.进一步优化医保报销和结算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现异地就医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坚持一视同仁,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平罗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县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营商办),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和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统计监测、调研问效、专项督查4个工作组,分别由县发改局、统计局、审批局、政府督查室牵头,承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职能。

(二)做好政策解读。平罗县政府信息网作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发布统一平台,统筹发布全县营商环境政策。开展灵活多样的政策解读,及时跟进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全面梳理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积极适应改革需要,加快推进立改废释工作,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措施,及时总结提炼、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加大宣传推广。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畅通政企沟通,积极送政策进企业,及时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持续关注全国各地的政策变化,深入挖掘基层改革成果,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断更新完善。

(四)加强督导考核。强化跟踪问效,开展阶段性调研督导、检查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相关结果纳入全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改革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加大政策激励,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延误改革的严肃问责。各主要指标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对照台账,协同联动,确保改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五)抓好协调推进。加强推进方案各项措施的统筹落实,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分管领域推进方案实施工作,由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倒排进度,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抓紧推进重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每季度向县发改局和县审批局报告工作进展及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

工作台账中明确的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20日前将台账工作完成情况报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梳理汇总后于每月25日前报县发改局、审批局。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发改局、审批局报告工作进展及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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