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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重点入黄排水沟达标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0〕90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重点入黄排水沟达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重点入黄排水沟达标方案
按照《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区水环境治理有关情况的通报》(宁生态环保办函〔2020〕5号)要求,为确保2020年第四季度第三排水沟平罗县-惠农区交界断面达到Ⅳ类、三二支沟平罗县与大武口区交界断面达到V类考核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采取控源截污、生态湿地、面源治理、重点沟段整治等多项措施,加大第三排水沟和三二支沟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到2020年第四季度,第三排水沟平罗县-惠农区交界断面达到Ⅳ类、三二支沟平罗县与大武口区交界断面达到V类。
二、整治措施
(一)加强上下游县区协调共治
责任领导:徐建军 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马建虎 平罗县水务局局长
梁 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局长
责任单位:平罗县河长办、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定期组织对县区交界断面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加强与贺兰县、大武口区沟通协调,提出治理措施,形成合力,共同治理第三排水沟和三二支沟流域,确保各交界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二)加大常态化巡查保洁力度
责任领导:李晓坤 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马建虎 平罗县水务局局长
陈小龙 平罗县城关镇镇长
杨 楠 平罗县姚伏镇镇长
张建荣 平罗县崇岗镇镇长
闻立峰 平罗县高庄乡乡长
责任单位:平罗县河长办、城关镇、姚伏镇、崇岗镇、高庄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全面推进河长制,加大对县境内第三排水沟、三二支沟的常态化巡查保洁力度,及时查漏补缺,清理整治,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沟道畅通、岸线整洁。
(三)实施排水沟沿线排污口专项整治
责任领导:徐建军 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卢军国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建虎 平罗县水务局局长
梁 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局长
陈小龙 平罗县城关镇镇长
杨 楠 平罗县姚伏镇镇长
张建荣 平罗县崇岗镇镇长
闻立峰 平罗县高庄乡乡长
责任单位: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平罗县水务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平罗县城关镇、姚伏镇、崇岗镇、高庄乡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排水沟和三二支沟沿线排污口专项整治,坚决取缔违法排污口,杜绝渔业养殖退水、农田退水等随意直排现象,加强工业企业直排口、渔业养殖排污口、农田退水口等各类排污口日常巡查排查,杜绝新增排污口,及时查处各类随意直排现象。
(四)加强排水沟沿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责任领导:寇学文 平罗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责 任 人:梁 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局局长
黄 理 平罗县德渊集团总经理
责任单位: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德渊集团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整治措施:进一步规范运行,确保平罗循环经济试验园一期二期污水处理厂、医药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平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采取日常巡查、在线监测等方式,切实加强入排水质的日常监管,确保入排水质达标。
(五)规范人工湿地运行管理
责任领导:李晓坤 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马建虎 平罗县水务局局长
梁 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局长
责任单位:平罗县水务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整治措施:加强典农河三排庄、威镇湖、三二支沟平罗段人工湿地运行管理,采取措施,力争冬季进水运行,延长运行期,发挥净化效益。
(六)开展典农河朱家桥段污染源分析
责任领导:徐建军 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领导:马建虎 平罗县水务局局长
梁 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局长
责任单位:平罗县水务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
整治措施:委托专家及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溯源监测,分析研判典农河朱家桥断面水质不达标原因,精准治理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县处级领导包抓机制,各包抓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整治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实现水质改善目标。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发改局、财政局要将排水沟沿线实施的项目作为山水林田湖草沙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水务局积极配合,多方筹措资金,全力争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相关厅局支持。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人工湿地运行管理、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等工作经费,确保治理成果得到巩固。
(三)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全流域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每月14日、28日将整治进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实施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lx_hwh@163.com。
(四)严格督导检查。定期召开第三排水沟流域整治调度会议,协调跟进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实施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力度,根据整治推进责任清单,每月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未按照要求整治完成的,对相关领导和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五)加强环境监管。各责任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按日计罚、高限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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