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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平罗县宝丰2020年污水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平政复〔2021〕19号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宝丰2020年污水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1〕62号)收悉。
宝丰镇原有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小、设备落后,无法满足当地污水处理需要及环保要求,为了进一步改善宝丰镇人居环境,提升小城镇品味和服务功能,拟实施平罗县宝丰2020年污水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依据《关于平罗县宝丰2020年污水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发〔2020〕432号)及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平罗县宝丰2020年污水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望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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