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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建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1〕1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1〕57、6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建江任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免去陆波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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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建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1〕1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1〕57、6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建江任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免去陆波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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