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平罗县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的批复
平政复〔2022〕15号
批 复
平政复〔2022〕15号
县水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报平罗县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的请示》(平水发〔2022〕48号)收悉。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平罗县防汛各级政府责任人的核报。
望你局严格按照防汛各项工作要求抓好责任落实。
附件:
1.平罗县水库大坝2022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
2.平罗县水库大坝2022年度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