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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政复〔2022〕20号
批 复
平政复〔2022〕20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118号)收悉。
为确保崇岗煤炭集中区清理整治取得实效,持续巩固贺兰山综合治理成果,拟实施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关于呈报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118号)。
望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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