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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09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4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政复〔2022〕20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政复〔2022〕20号

批    复

平政复〔2022〕20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118号)收悉。

为确保崇岗煤炭集中区清理整治取得实效,持续巩固贺兰山综合治理成果,拟实施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关于呈报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118号)。

望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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