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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1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2〕68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6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68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平罗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平罗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杨占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王占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铁路护路联防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郗建军  银川工务段副段长

成员单位: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管理段)、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城关镇、姚伏镇、崇岗镇、气象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铁局银川工务段、银川供电段、银川车务段、银川房建段。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交通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铁局银川工务段分管副段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铁路安全环境治理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联席会议备案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分析研判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工作举措,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推动相关行业部门、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靠实工作责任、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平罗县交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全县上下统一、分级负责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管理体制。负责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组织,协调重要事项,制定工作措施。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根据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督促指导协调本行业、本系统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任务和措施。

1.县委政法委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2.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履行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3.县发改局负责监管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长输油气管道、电力等能源设施建设施工行为;

4.县公安局负责维护辖区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监管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民用爆破作业;

5.县司法局负责会同县委政法委做好铁路安全相关法律宣传工作;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铁路沿线属地乡镇、国有农场维护铁路沿线用地秩序,协助县农业农村局查处铁路沿线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森林草原防火和铁路沿线两侧林地范围内侵限高大树木清理等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负责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污染源整治,查处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8.县住建局负责查处铁路沿线涉及住建领域职责的“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与铁路交汇的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推进涉及市政道路“平改立”、上跨铁路市政道路桥梁移交工作;

9.县水务局负责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可能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施工建设、采砂等行为监管整治,严禁高铁两侧200米范围内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排查整治铁路沿线水利工程设施安全隐患;

1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铁路沿线村庄环境以及农村塑料大棚、农用地膜等可能形成漂浮物的安全隐患;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查处铁路沿线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

1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铁路沿线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机制;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相关隐患问题;

12.县审批局负责加强涉及铁路项目规划审批管理,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13.县财政局负责铁路沿线县属国有洗煤厂、炼油厂、风力发电、电线电缆等国有企业工作安全隐患整治;

14.县气象局负责与铁路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铁路沿线极端气象等监测预警预报信息;

15.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关镇、姚伏镇、崇岗镇负责统筹协调辖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居(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靠实工作责任、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平罗县公路管理段负责辖养公路与铁路立体交叉、相邻区域内的设施与养护作业及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配合铁路部门做好辖养公路的“平改立”工作;会同铁路部门共同做好辖养公路涉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17.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务段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铁路部门制定联合巡查集合及月度检查“巡回图”,排查铁路安全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等工作。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机制;联系铁路公安部门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打击干扰铁路正常运输、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配合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总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需按程序报告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有效推动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处理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形成反应迅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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